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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7万职工元旦起参加医疗保险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4日
     在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改革新闻通气会上,南京市向新闻界公布了《南京市城镇和职工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基数缴纳。破产企业所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并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单位缴费率为退休(职)人员一次性缴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经批准的特困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全额计入统筹基金,职工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财政和用人单位提供启动资金,统筹基金部分由财政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和《南京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有关医保的范围、医保保险费的征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使用、大病医疗救助等都作了进一步细化。据介绍,南京市城区明年1月1日起首批参加医保的企业、单位共有46家,涉及约17.39万名职工,其中退休职工3.94万人,占总数的29%。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指出,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2%缴纳,而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超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均工资的5.36%垫支一个月,个人账户基金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职工初次参保时一次性划入,在职职工每人200元,退休(职)人员每人300元。,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