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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456
贞操观的是是非非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4日
     贞操观是性观念的一个核心内容,这是历史的产物,是社会发展到私有制阶段的精神产物。在古时候群婚杂居的情况下,没什么贞操观可言。随着农业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分工,男子所处的社会地位大大地优于女子,于是男权社会、私有制社会,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便逐渐产生。当时,男子是社会的主宰,也是家庭的主宰,家庭中的一切人和物都是作为家长的男子的么有财产,可以生杀予夺,任意处置。由于男子要把财产传给自己的真正后代,丈夫就利用自己的权利和地位来要求妻子绝对保持贞操,以便生育出丈夫的嫡亲子女。于是,妻子成了丈夫生育纯血统的财产继承人的工具,变成丈夫发泄性欲的工具;而丈夫在这方面却没有什么限制,享受极大的性自由。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财产的出现、男子统治地位的确立,最终导致了贞操观念的产生。

    所谓贞操观,大致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女子婚前必须是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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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女子先期所订的亲事,后来所谓的"丈夫"因故而亡,即使未过门,这位女子也得终身不嫁,守寡孤居。

    3、终身只和一名男子(丈夫)发生性交关系。夫死不嫁,守寡或以身列夫。

    无论是"红杏出墙"与其他男子偷情,或婚前偷食"禁果",或横遭强暴,或是丧夫再嫁都是"失贞"的表现。

    先秦时期的贞操观念比较温厚、宽泛。虽然《礼记》中有"夫死不嫁"之说,但它只涉及到已婚妇女到家庭的义务和不乱交的操行要求,对婚前要求不多,对夫死后要求女子不嫁也仅仅是一种宽松的伦理思想,尚未形成对妇女人身的束缚,压力不大,贞操观还未形成普遍的社会心理。

    到了秦汉时期崇尚贞节的观念在统治阶级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汉朝经学家刘向编《烈女传》,女圣人班昭又撰写《女诫》,为女子制定规范,其中"贞顺"、"节义"等为重要内容,并用法律褒奖贞节。到了公元531年,隋高祖杨坚下诏令:"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令禁止一部分寡妇改嫁。但是,虽然朝迁采取这些措施,还只是代表一部分士大夫阶层的心理,社会普遍的士民对所谓贞节问题并不十分看重,实行并不严格。如汉朝著名学者蔡邕之女蔡琰博学多才,相继嫁给河东卫仲道、匈奴左贤王、后曹操赎她归汉,又嫁给董祀为妻。人们并不因为她三度嫁人而有责备她失贞之意。宋朝的理学使贞操观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他们大造贞操舆论,反对夫死再嫁,竭力鼓吹妇女寡居守节。认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贞操观念被强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很多女子的青春和生命被摧残,被惨杀。到了明清时期是贞操观念进一步恶性发展,并到了绝对化的阶段。守节保操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成为上上下下的一种普遍的自学行为。从《二十四史》所载的节妇、烈女人数来看,据统计,汉为21人,魏晋40人,唐54人,宋55人,元187人,明308人;到清人修明史时,所发现的节烈女子传记竟"不下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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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与原始社会的群婚杂交相比,贞操观念的产生无疑是历史的进步,是人类性文明发展的一种表现,它标志着人类已经意识到应对性行为进行控制和约束。但是,在私有制社会里,这种控制和约束采取了一种严重扭曲了的形式,它压抑了人性的发展,变成了以牺牲妇女为代价的文明,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后果。

    尤为严重的是,有些人至今分辨不出封建的性道德观念和社会主义性道德观念的区别,反错误的东西当成正确的东西来宣扬。例如,有一个时期,许多报刊上都大肆宣扬"姑娘切莫轻献身",因为"一失足成千古恨",万一失身了,那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当然,这种宣传的本意是想防止女子发生婚前性行为。但如果把"失身"讲得太可怕,如果一旦失身,那么一切都完了,一辈子也都完了,再也没有希望了。那么这种宣传似有封建的贞操观念的阴影在徘徊,这对偶犯了性罪错的女子有信心地改正错误,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是很不利的。

    社会对贞操观的偏见不仅是性无知的表现,也是旧的性观念的顽固体现,持这种偏见是危险的,它可能为爱情、婚姻和家庭投下阴影,带来危机。有一位教授说得说:"报纸、刊物上在写男女性关系时,经常用这样的话:‘在他们的花言巧语睛,姑娘献出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试问:对于一个当代的女青年来说,最宝贵的不是远大的人生理想,不是渊博的学问知识,不是聪颖的智慧能力,而仅仅是处女的贞操吗?"正是这种畸形的"贞操"观念导致我们一引起姑娘因意外原因失贞以后,心灵上感受到过大的打击,有的悲观绝望而轻生,有的则破罐子破摔,沦为无所顾忌、玩开头男性的女流氓。这就是儒家"贞节"意识所带来的不良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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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当前由于受性自由观念的影响,有相当多的男女青少年在婚前轻率地发生性行为,过早地偷尝"禁果"他们一方面追求"性自由",轻视贞操观,女青年自身对失贞抱无所谓的态度,另一方面将上床视同游戏,只要我俩愿意,谁也管不着。这实质上是一种对人对己不负责任的表现。笔者对106名大学低年级女生的调查中表明,女生的女性婚前恪守贞操的看法,认为是"女性传统美德,应该肯定,并守身如玉"的有60人,占56.6%,刚过半数;认为"那是否缚女性的精神枷锁,应予批判"的有20人,占18.9%;认为"无所谓,当今社会不必看重贞操"的有9人,占8.5%;对这个问题"说不清楚"的有17人,占16%。从答卷的结果可以看出,当代女青年对贞操的重视程度已大大降低,这是婚前性行为增多的原因作了观念上的最好注脚。

    许多人并没有认识到,青年男女的纯洁是极其珍贵的,决不能轻易推动。这种超前的性行为不仅对身心健康十分有害,而且会使女青年事后长期处于愧疚懊丧情绪之中。有的女青年失身后遭对方或家庭的遗弃,心灵上遭受到巨大的打击,甚至精神失常,轻生自杀,引起一系列的麻烦和纠纷。因此,青年人一定要用理智克制自己的感情和行为,克服性冲动。有些青年男女在恋爱过程中,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双方发生了性关系。以后,女方发现了男方有严重缺点,如果结为夫妇会导致终身的不幸,但是,话又说回来"我已经失身于他,已经是他的人"又无法反悔,结果勉强和他结了婚,有这样观念的女子不少,结果婚后产生许多痛苦的婚姻和破裂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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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青年尤其要看到,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不论古今中外,新郎对妻子的要求从来都是希望她在婚前守身如玉,洁身自好的。婚前失贞从来是被别人看不起的。一些男子尽管在婚前和别的女子在谈恋爱时可以轻率发生过性关系,但在和自己的女友最终要结婚时却希望她是一位别人未曾染指的处女。这就是男子对贞操观的双重标准。上海华东师大有52%的学生表示不敢接受与他人有过性关系的恋人,而自认为能够接受的只有18.4%。另有一份调查也显示女大学生同男朋友有过性关系后,有一半想嫁给他,可只有1/8的男大学生想跟自己有第一次性行为的女性结婚。女青年不要过于天真,幻想着"献身"能拴住男友的心,男方不过是"玩玩而已"。对其他女性的失贞宽松,对自己未婚妻的要求严厉;对自己向女友提出的婚前性要求不觉得非份,对即将进门的爱人倒很在意她是否与别人睡过。面对这种双重标准,女青年难道还不应引以为戒。许多婚前爱誓旦旦的新郎,一旦在新婚之夜发现妻子失去了贞操,就认为自己所娶的新娘不是"原装",是"残次"品,心底十分懊恼,甚至责问女方是怎么回事;有些人尽管没有大吵大闹,只是感到心里不痛快。有个男大学生当他所挚爱的女友,婚前告诉他,她幼时曾被诱奸过时,他对别人说"我明知这件事不能怪她,也明知这件事不应该影响我们的将来,可是我一想起这件事,还是像咽下去一只苍蝇那样恶心。"当然也有人"秋后算账",事扣迁怒于女方,从此即或不离婚,女方在家中的地位也就一落千丈,被讽剌挖苦,甚至挨骂受气,如果不愿"活得很累",那么迟早离婚就成为痛苦的选择。这样的事例在现实生活中见得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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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性文明调查中有这么一项内容:如果你的未婚配偶过去和别人发生过性关系,你的态度是什么?在1736名男大学生中回答"立即断交"的占19.8%,"勉强结婚,但留下创伤"的占18.1%,"不影响将来的关系"的占62.1%。笔者对低年级112名大学男生的调查表明,问到:当你行将结婚,得知你的爱人失过身,你是什么态度时,回答"只要相爱就无所谓失身与否,不追究,可谅解,不会影响将来感情关系"的占68.8%,而表示"马上断交,非处女不娶"的占18.8%,回答"得知失身,勉强结婚,但留有创伤,心底不快,难保不‘秋后算帐‘"的占10.7%。可见在比较开明的大学生中尚且有近1/3~2/5的人,贞操观念影响如此之深,那么在其他阶层的人中更是可想而知的了。

    因此,作为女性尤其要自尊自爱,这是由于她们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更容易产生不幸后果所决定的;端庄自爱,守身如玉是我国女性的传统美德,是性道德的理性内核,理应在新的时代继承发扬。,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