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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为女儿提供避孕药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4日
     问大夫:你好。我女儿十五岁,已经要求使用避孕药,她还没有固定的男朋友,而且基本上仍像女孩子们般做女性喜爱的事。假如我认同避孕药的效果,我感到我会"允许她使用也不是,不允许也不是"。或者你可以帮我解答一些问题。

    我认为如果她没有固定的男朋友,那么她将会随时把自己献身给任何人,而且会因而得到坏名声。这种想法是否正确?假如她十五岁就开始使用避孕药,是否会在她以后想要小孩子的时候造成问题?(读者 心烦的妈妈)

    大夫:

    心烦的妈妈,你好。

    你似乎相信:假如同意使用避孕药,会鼓励你女儿开始性生活。会有这种想法,是认为十几岁少年不想有性生活的唯一理由是:害怕怀孕。而一旦排除这种顾虑,他们将有乱七八糟的性行为。我发现并没有研究支持这种理论;反之,有一项关于青少年若容易取得避孕药(以及性教育),对青少年造成结果的评估研究中指出, 有机会得到避孕药的十几岁的女孩子更可能延迟第一次性交的时间。

    你的女儿曾告诉你,她想服用避孕药的原因吗? 有些年轻女性曾听过服用口服避孕药,会降低月经痛及经前症状群的说法。这种说法对某些案例确实如此,但并非全部。假如你女儿的理由是为了健康方面的需要,可去请教妇科医生。一般而言,女性在十几岁就开始服用口服避孕药,并不会降低将来的生育力。然而专家建议,年轻女性至少应在月经期规律后六个月或一年才开始服用避孕药。

    你应该对你女儿能以愉快的心情跟你谈论避孕药感到高兴,而下一步则找出她想使用避孕药的原因。假如是为了避孕,你需要清楚地把你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和标准跟你女儿沟通, 说明其他可利用的避孕的方法及每种方法对避免不必要的怀孕及性病的适用性。到目前为止,她似乎对这些事情表现得非常有责任感。你应该称赞她。因为有许多表少年,甚至有些成年女性,也没有如此责任心。

    在你们互相讨论时,你可以提醒她, 假如第一次性交经验是在彼此挂念及充满爱的关系下产生,可能较有正面的意义。,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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