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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母婴保健水平大幅提高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4日
     记者白剑峰从卫生部近日召开的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座谈会上获悉: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妇幼保健事业,母婴保健水平大幅提高。与新中国成立之初相比,我国孕产妇死亡率已由1500/10万下降到2000年的53.0/10万,婴儿死亡率已由20%下降到2000年的3.22%。世界银行1999/2000年发展报告表明,我国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已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前列,超过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卫生部负责人指出,《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妇幼保健事业步入了法制轨道。《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提出了“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的要求,就是为了把妇幼保健的观念融于生育、节育、不育的整个过程中,就是要消除在怀孕和生产过程中以及婴儿早期生长阶段中发病和死亡的危险,降低围产期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这位负责人说,今后,妇幼卫生工作必须始终把面向群体、面向基层的健康保护作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模式,使广大妇女、儿童特别是经济不富裕甚至贫困的孕产妇、婴幼儿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必须贯彻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总体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要加强妇幼保健监督执法工作。坚决取缔非法接生,打击非法行医;严厉查处擅自扩大诊疗范围,出卖、出租、私自转让妇幼保健执业许可证书以及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擅自从事婚检、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等。,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