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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部分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药品广告品种的说明》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665期
     新华社信息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发布《关于部分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药品广告品种的说明》,内容如下:

    为切实贯彻《药品管理法》,根据国家药监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部分处方药自2001年12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受理和审批广告。现将该文规定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药品广告的品种做如下说明:

    一、非抗生素类抗感染处方药

    1、喹诺酮类药

    2、抗真菌类药

    3、抗病毒类药

    4、抗结核病类药

    5、磺胺类药

    6、其他化学及天然抗菌类药

    二、激素类处方药

    1、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2、雌激素及孕激素类药

    3、子宫收缩药及抗生育类药

    4、胰腺激素及其他调节血糖类药

    5、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类药

    6、雄性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

    7、垂体激素类药

    三、用于治疗心绞痛、高血压、肝炎、糖尿病的处方药,无论其使用说明书是否同时标示其它适应症,只要其中标示有以上适应症的,均不得受理大众媒介的广告申请。,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