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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安乐死”合法化了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11日 搜狐
     海牙消息:荷兰议会一院(即上议院)10日以46票赞成、28票反对,一票弃权的结果通过“安乐死”法案,从而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去年11月28日荷兰议会二院(即下议院)以104票赞成,4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这项法案。至此,荷兰议会两院已经全部通过了“安乐死”法案。该法案将由荷兰女王批准后正式生效。

    这项法案规定,病人身患不治之症,在考虑成熟后,可以在自愿的原则下提出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生命;其主治医生则必须就病人的要求至少征询另一位同行的意见,并同病人讨论除“安乐死”之外挽救生命的其它方法,当一切努力均不可能时,方可实施“安乐死”。法案规定,实施“安乐死”的手段必须是医学方法,或由主治医生向病人发放药物,由病人自己服食,中止生命;或由主治医生使用药物,帮助病人结束生命。

    荷兰长期以来对“安乐死”持宽容态度,早在1993年荷兰就通过了默认“安乐死”的法案。荷兰媒体最近公布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87%的荷兰人支持通过“安乐死”法案。

    据荷兰“安乐死”评估委员会的统计数字,2000年,荷兰正式登记实施“安乐死”的有2123例,其中有1893例为身患绝症的癌症病人。

    新华社,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