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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到分离仍是爱
http://www.100md.com 2001年8月29日 三九健康网
爱到分离仍是爱(图)
爱到分离仍是爱

      我逃出来了。我这样对自己说。然后冲着天空很大声的笑--天居然会有这么蓝的时候,我会有好心情的,我在心里对自己强调。

    我的逃跑计划是在凌晨三点五十四分决定的。我在梦中咋醒--又梦到他了,他跟我说,这一切都是一场梦,梦总有醒的时候。我又哭了--然后醒来。半边脸和半个枕头都湿了。

    心还在一阵阵紧紧的疼,真的疼……眼泪又刷啦啦的滑下来了……这是第几次了?不,应该说这是第几百次了?眼泪真是个怪东西,怎么就不会干涸?别再哭了,就算我什么也没有了,我还有健康,最宝贵的健康,我跟自己说。这是我每次安慰自己的唯一一句话。

    不敢再睡了,怕恶梦延续下去。打开灯一看,三点五十四分,这个时候一个念头突然冒出脑海--走吧,离开这里,离开他。

    起床。换衣服。走在大街上。凌晨四点钟,在人影稀疏的大街上,迎着深秋的冷风,彻骨的,人蓦然清醒了,仿佛从一个一层层自缚的茧中脱了出来,感觉人生真如梦。就这样决定吧,那个在睡意朦胧中做下的决定,我再一次给自己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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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逃跑了,心情果然好多了,至少,一直挂在心口的那块铅的重量也减轻了--只是依然存在。在大街上逛了一圈,想好了逃跑的路线,直到公园里那些幸福的老太太老爷爷三三两两开始扭起身子耍起太极,回到自己的窝里收拾了一下,提着我的笔记本电脑,几件衣服,再给老总打个电话,就离开了这个熟悉的城市。

    我知道老总会很生气,他是个好老总,目的单纯,一心一意就要拿山姆家绿色的钞票为咱大中华做贡献--到NASDAQ上市去。当初我和他去面试的时候,老总就这样坦诚地跟我们说了。这一年多来,我跟着他转换了三个网站,他去哪,我就跟到哪里,有什么办法呢,对着外面的世界我可能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可是在他面前,我就象水,温柔的水。而他是盛水的容器,他是什么形状,我就是什么形状。没有办法,谁叫我爱上他了。

    跟他认识是缘分还是偶然呢?或许缘分就是偶然吧。

    我在一个英语聊天室里认识他的。最逗的是,他在英语聊天室里不讲英语。哗啦啦一长串中国汉字,一只码着一只。在那好长一段时间没人理睬我,大概因为我用了个很少人用的名字Edelweiss。我就在一旁看别人聊天。这个时候大概他发现了我,并且对我的名字表现了十二分的好奇,问我这名字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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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用英语跟他说这是一种奥地利的国花,一种小白花,来自电影《音乐之声》……

    就这样,我用英语,他用中文,我们就这样鸡跟鸭的唧唧呱呱的交谈起来。原来他是学德语的,看见我那个来源于德语的名字,以为我也是学德语的,七分亲切三分好奇,所以就问起我来。我呵呵大笑,说真让他失望了,我学的是英语。他说他英语也懂些,但很差劲,总不好意思说。

    我便要求他用德语跟我聊天,开始的时候他再三推辞,最后还是怄不过,只好打一遍德语打一遍中文。这种游戏很好玩。我用英语跟他说……

    泡在网络这么久,第一次遇到一个不问我年龄不问我身分也不向我要地址电话,说话不轻佻浮躁的人,我喜欢跟他聊天。

    那阵子我正忙于在这个人才市场和那个人才市场之间奔波,赶集似的,已经开始感觉到外面的世界是一个大旋涡,人一旦被卷进去,就没有了片刻的安宁。加上有三个单位已经只能是望门兴叹了,又要忙着总结经验,准备再站江湖。于是人的心情总是无法安静,也无法很好的想一些什么。打发这种情绪的最好办法也只能是上网。但是我没跟他说找工作的事情,我还不习惯跟陌生人很具体诉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流行在校园里的一个笑话依然还在时时刻刻提醒我们,网络上也要有三分保留,不然你可能会成为另一个笑话。话说某系有个女孩子,暗恋上了另一个系的男生,当她鼓起勇气向他表白却遭到拒绝之后很伤心,便在网络上跟人说了,女孩子可能是伤心得昏了头,竟然把自己所在的学校和系和那个男生所在的系也说了出来,就差没把自己的名字给说出来。说了也就说了,也注定世界上的事情就是那么巧,听的那个男孩偏偏跟我们不仅仅是同一个学校,还要是跟女孩子暗恋的男生是同一个系的,那个人的个人道德也属于绝对有问题那种,于是女孩子便成了校园笑话,羞得她差点没自杀。这血和泪的教训对我们来说就是四个字:前车可鉴。网络也要小心,它可不是带钥匙的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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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络上我也只是跟他发发对还是很陌生的社会的一些牢骚,并没有牵涉到具体的事件上。聊了一个来月,除了把聊天室改成在OICQ上(那个OICQ,其实还真的是为了跟他聊天我才去下载的)我还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在哪一个城市。只是凭感觉知道他是个男人,比较文弱而有内涵的那种,大概应该已经结婚了,上网的原因,除了工作,大概多也出于无聊,至于年龄,也是凭感觉,大概比我大十岁八岁,反正是个很成熟的男人。也诚恳。我最后得出的结论依然是,我喜欢跟他聊天,没有压力,很舒服,因为他很包容--至少感觉上是这样。

    找工作的最后定局是,我象很多热血青年那样,投奔到网络上去。我去的是一家不大不小的网站,工作是翻译。

    上班前的那个晚上,当我把找到工作的事情告诉他的时候,他才知道我原来一直在忙于找工作。我还告诉他,我的上司--也就是网站的主编,样子更适合去做一名警察或者是军官,要不就去做体育老师而不是泡在网站里。

    他听了呵呵大笑,说也有人这样说他。我当时很想问他是干什么工作的,但转念一想,他要不说,我问也没意思。便很快转向别的话题,我要他继续给我讲他读大学的时候,每个寒暑假到处去旅游--逃票去旅游的经历。那是我最感兴趣的事。并且,我实在是又羡慕又惭愧--我就那样白白浪费了四个寒假和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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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事情,就象是冥冥中自有主宰似的。上班后的第三天,网站为生日的同事--我们其中的一个头,也就是我们的主编开生日会。大伙商量着要给他一个意外惊喜。于是都秘密行动起来。我旁边桌的女孩子对大家说,主编有个OICQ,就是一直不肯告诉她号码,谁要是知道的就告诉她,让她先捉弄他一下,然后再给他一个惊喜。马上就有一个男同事热烈响应,在电脑上查了一下,把号码读了出来。听到那个号码的时候我的脑袋停止运作有三秒钟,清醒过来后马上跑过去看,真的是他……

    自从韵醒过来后,那个梦就无休止的折磨着我。

    梦里他还是那句话,我们之间是一场梦,梦总有醒的时候,梦醒了,我们也就结束了。我当然不相信他梦里的话是真的,却无法遏止自己不停的做同一个梦。第一次做这个梦的时候,我不管凌晨三点多还是拨响了他的电话,他听完了,温柔的对我说:“傻瓜,那是你做的梦,但我们不是梦,让我们各自捏一下自己看看,……哇,好疼,你疼吗?真的,是梦吗?我们永远不是梦,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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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他那句话,我心里忽然踏实多了。我的手每天都被他握在手心里,这么会是梦呢?

    第一个说人生如梦的,简直就是天才。

    那天吃完晚饭,猜拳输了的我要去洗碗,可我就是赖在沙发上看电视不肯动。我们谁也不愿意离开谁,他坐在我旁边,握着我的手,我们就那样手握着手看电视。当时卫星电视里放的是好来坞的片子,有一个场景,是男主角和女主角手牵着手在一条铁轨上走着。

    “他们一定会分开。”他忽然用力的握了我一下说。

    “为什么?”

    “那条轨道是一种隐喻,也是一个预兆。两条路轨一生也无法走在一起。”

    “错了,他们一辈子也不会分开。”

, http://www.100md.com     “你就尽来歪论。”

    “错了,是正论,两条路轨一生也会互相守望,直到尽头……”……

    就在那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他边听电话边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那过份严肃的表情让我有种不祥的感觉。

    “好,我马上来!”

    他关闭电话,我已经站了起来:“不是公司有什么事情吧?”我甚至想到是不是有黑客入侵我们的网站了。没什么可以让这个工作狂有一个那样的表情。

    “茵,医院来了电话,他们说……韵醒过来了……”他握着我的手,我明显的感觉到他的手在颤抖。

    或许他和韵的感情和我的就是不一样。当我的手第一次被他握着的时候,我还来不及幸福的告诉他,他是第一个牵我手的男人,他已经把我带到那个地方--医院去了,他带我见的第一个人,就是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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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韵,一个有着诗般美丽名字的女孩子--一个植物人,正静静地躺在床上,和我一样,安静的听着他讲起他们的故事。

    韵和他是大学同学,后来他去德国留学了。她留在国内。他们打算在他回来后就结婚。

    他回来的那天,他们,韵和韵的父母去机场接他,遇上了交通事故。韵的父母和司机都死了,而韵,就一直躺在医院里……

    “这是我一生的痛。”他说的时候声音在颤抖,而我的心在颤抖。

    一片安静中,我看着他,一脸温柔地给韵按摩手,按摩的那么认真,那么专注。

    我忽然羡慕起躺在床上安静甜美的韵来。我羡慕她让他如此心疼,羡慕他们有一段故事可讲,那些两个人吃一碗辣面的故事,那些冬天在雪地里散步的故事,那些冒着被处分的危险为她爬墙偷花的故事,我们呢?我在心里悄悄的问自己?我们会有属于我们自己的故事吗?于是,我也忘记了刚才手被他握着时的幸福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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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常常陪着他到医院去看韵,去的时候我总爱给她买束天堂鸟。当他看到我学着他的样子给韵按摩时,他的眼里,便多了一分爱,也多了一分怜。把我的手握得更紧了,仿佛怕我走了似的。

    韵真是个美丽的女孩,看她那些健康活泼的照片我就有点惭愧。有一次忍不住还是问他:“你说,我美吗?”问了之后,有点后悔,有点不好意思,东张西望地想找个窟窿来钻。

    “你是因为可爱而美丽。”他看着我的眼睛说。

    我呵呵笑着说:“你就不能哄我一次。”

    “我已经哄了……”

    我不客气的追着他打……

    他一直等着韵的苏醒,等着奇迹的出现。三年了,他的祈祷并没有降临。我却出现了。我们走在一起是那么自然的事情,我们的灵魂就那么的互相吸引。故事也就那么简单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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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说,韵极有可能一辈子也醒不过来,而他说,韵在世上只有他一个亲人,就算她真的一辈子不醒过来,他也要照顾她一辈子。于是,我也喜欢上韵,也象对待家人一样的喜欢上韵,觉得照顾韵,也是我的责任。只是心里还是有点酸溜溜的。

    如果韵醒过来呢?有时候我会这样想。那我该怎么办?把他还给韵吗?每当这个念头冒出来,我赶紧找点别的事情干。我怕。

    我把手机卖了,在外流浪是不需要手机的,也不想让他找到我。一个礼拜我会给爸爸妈妈打一次电话,告诉他们我平安。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决定,我开始沿着他读大学时走过的路线一直走着,或许是想在他曾经走过的路上寻找他可能留下的足迹。我就这样不由自主的先向北走,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带着我的笔记本电脑,我把见闻写下来,用电子邮件发给各个报纸或许杂志,赚来的稿费继续我的流浪。

    “你可以去做一个自由撰稿人。”看了我在BBS上的贴子后,他常常这样跟我说。“你的文笔决定了你可以干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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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天你不要我了,我就干这个养活自己,呵呵……”

    “我不会不要你,傻瓜……”

    “那我纠正,哪天我逃跑了,就干这个,呵呵……”

    “那你肯定跑不了。”

    “为什么?”

    “无论走到天涯海角,只要看到你的文字我就能把你揪出来。”

    “你有这本事吗?”

    “你没发现你的文字里有我的精髓吗?你有我的风格,我的语言,观点……哈哈……”

    这个自大狂!

    没想到,当初顺口的戏言居然会成为真实,我还真的做了自由撰稿人,只是,不知道他会不会真的在报刊上,在网络上留意到,那个叫“飘雪”的人,就是他扬言天涯海角,化成灰也能认出的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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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出走那天起,我就重新换了一个OICQ,从来没想到结局居然会是这样,而牵挂和思念却是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述的痛苦,生命中不能没有他,但是又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于是,我用另一个名字,另一个身分把他列为好朋友。我的个人说明里,用了平时遇到困难总爱挂在嘴边的那句话:“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a question。”--那是莎士比亚作品中哈姆雷特的名句。我希望,他看见这句话的时候,会想起远走他乡的我,而对网络上那个“陌生人”多一分亲切感。

    离他越来越远,思念却越来越深,每个晚上,无论是在某个小旅馆的单间里,还是在隆隆的火车上,我就那样遥遥地注视着那个在线的头像,好朋友栏里唯一的头像。也不跟他打招呼,也不主动跟他说什么,安安静静的看着他,我把他挂在word旁边,边写自己的稿子,边看着他--就象以前生活在他身边那样,陪着他,直到他下线。只有这样,我那个晚上才会睡得踏实,心才会有片刻的宁静。

    每天就这样悄悄的看看他,知道他依然在这个世界上,依然生活得好,我的心也不再彷徨无助。仿佛他还是活在自己身边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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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登陆OICQ看不到他,心里总是很酸,很茫然,很无助,很失落,泪水又哗啦啦的往下流。而那句“我还有健康”其实是一点用也没有,让我选择,我可能更愿意做他心中的韵。这么久了,依然是不能改变这个爱哭的习惯。他是病了,还是有什么意外了,那个时候就恨不得飞出去电话亭给他打个电话,只要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心头的大石才能放下来,有时候也会想,他正在喂韵吃药,陪她锻练身体?还是跟她讲他们过去的故事?无论是在干什么,我都很心酸,我承认我压根不是个潇洒的人,也不象我平时的文字表现出来那样有过多的豁达,只是空有潇洒的外表,或许别的方面可以,感情上,我绝对绝对潇洒不起来。

    在医院里,没有了记忆什么都得重头学起的韵每次见了我都会一脸不喜欢状孩子般把脸扭向他--虽然医生说她的记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或许一辈子也恢复不了,但是她对着他,却明显的有一种亲切和信赖的感觉,一见到他来了就会孩子般快乐的笑,同样明显的,她不欢迎我。而他,每天出来网站能让人忙昏头的工作外,他还得去陪韵,象教一个孩子那样让韵学会生活上的一切。当然,更重要的是,给韵讲他们的故事,唤起韵已经丢失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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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阵子,他正准备着第三次跳槽,理由很单纯,他每天都必需到医院去照顾韵,而每天用两个多小时穿过城市的对角线去上班,再兜个圈去医院看韵不折不扣是一种绝对的浪费。所以就来了这个网站--依然是电子商务的网站。我当然要跟着他。只是新的网站没有以前的规模大,也已经有了翻译,但是缺个写网页的。于是我滑稽地写起了网页。幸亏在网站工作的那段时间,他常常逼着我学点别的,于是我也就向写网页的同事学了两招,就是用Front Page 和Dream Weaver这样的面向式生成工具写网页。写出来的网页让他笑了老半天,不算图片已经突破70KB,他常开玩笑地说,到了六十岁的时候,大概你就有这么肥硕丰满了。气得我双眼冒烟却又说不出话来。好在那家公司刚成立,对一切的要求还不算高,只要看上去很美就可以了。为了跟着他,我也就在网站里混水摸鱼的过着,当然,在私底下我拼命的磨练Html和Css,那家网站要我也是他肯加盟的条件之一,我总不能让别人在背后有话可说。

    韵醒过来后,渐渐的,或许因为他太忙的缘故,整天忙昏了头的他总是一脸的疲惫,我却只能在旁边干着急。我感觉到我们不再亲密,不再象以前那样心心相印,无所不谈。以前的我们不仅仅是恋人,还是朋友,还是知己,韵来到我们之间后,(不,或许应该说,是我去到他们之间)我尴尬得好象什么也不是了。我也开始常常为了韵而怄气。有一次,他先去看韵,我把网站里的一点事情干完了再去,在门口看见他正很耐心的教韵用筷子吃饭,他们相处得那么融洽,韵时不时发出快乐的笑声,让我自卑的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韵发现我来了之后,就再也不学了,也不肯吃饭,那个时候,我看到他望着我的眼睛,那里有一种为难的表情。于是我悄悄的退了出去。他并没有追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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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眼泪从脸上滑下的时候,我真希望躺在病床上的那个人是我。

    我知道他的难,我也知道,他的爱是真的。可我还是逃跑了,我不知道韵和我,谁在他心中的位置更重要,或许是韵,毕竟,要一个男人等一个女孩子那么多年,不是一件普通人能做得来的事情,我只能问上天,为什么不让我早一点遇上他呢?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对于一生来说,是不是太短暂了?

    外面广阔的天空广阔的世界的确让我心胸开阔了很多,可是心中的思念和牵挂却依然没变。流浪的旅途上,陪伴我的,除了他送的唯一一份生日礼物--一个小小的,嵌有一朵玫瑰的白金介指和OICQ上的他,还有就是我们曾经一起工作过的三个网站的BBS上留下的精采旧贴,那是我们在网络上留下的爱的痕迹,我们的见证,我们曾经在那里用不同的ID互相砸砖,也互相灌水,我还常常用他不知道的ID戏弄他,常常是一边在网络上互砸,他一边打我的手机,有时是乐呵呵,有时候是气急败坏的问:“那个东门吹雪是不是你?……你这狡猾的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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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看着,眼泪还是要不争气的流下来。那个时候,我总会想起从童年就使我黯然至今的安徒生童话《海的女儿》,那一刻我是多么明白那个安安静静坐在海边的大理石雕像--美丽的海的女儿,懂得爱却没有爱的海的女儿,明白她那种看着昔日的家,怀想着昔日的快乐,却永远永远也回不去的心情。比起从来也没有过的海的女儿,我似乎已经幸福多了……

    他现在还在工作的网站的BBS,是我每天必去的地方,只是已经变得有点鬼祟,先要用游客登陆的方法进去,因为游客是不会在在线上显示出来的,确信他不在线了,才用以前的ID进去,BBS上有很多留言和信件,他留给我的,也有别的网友和同事留下的,我知道他可能是找我也找疯了。他还爱着我吗?看到他的留言让我又心酸流泪。多想见见他呵,只是,又有多怕见到他呀,如果他心情不再,两颗陌生的心,纵相见也徒伤悲。我真的不敢见他,不敢出现。怕只怕,出现了,受的是更多的伤……

    长亭更短亭,何处是归程?人在天地间流浪,心在网络里流浪,我不知道自己要流浪到什么时候,有时候也会安慰自己:没准下一个站,就能看见他呢,看见他撑在一把伞,在雨中等我呢!

    下一站,我向另一个城市走去,那是他的家乡,一个贫穷的山区小城市。我想去看看他成长的地方,看看他故乡的那条小河,他告诉过我,小时候调皮的他,有一次玩昏了头掉到水里差点做了龙王的小女婿……

    列车上,旁边女孩子的小录音机里正放着一首老歌,巫启贤的《思念谁》:“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象喝一杯冰冷的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一颗一颗流成热泪……”

    前面,是两条路轨,弯弯曲曲的一直向前,并且永远相偎相依……

    摘自:三九健康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