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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4881
国家四部门发通知:药店禁止坐堂医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14日 法制日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同期将在全国药品零售企业中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依法取缔药店中的非法医疗活动。

    通知强调,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内以“坐堂医”、“义诊”、“医疗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医疗活动或以此方式进行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发布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

    药品零售企业单独或与其他机构、组织共同发起的“义诊”、“医疗咨询”活动必须按规定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执业医师要严格按注册的执业地点和核准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活动,参加“义诊”、“医疗咨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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