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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282
关于对药用玻璃安瓿和输液瓶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1日 浙江医药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药用玻璃容器中的安瓿和输液瓶的质量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为提高药包材的质量,保证药品的疗效和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2000年抽验工作计划,我局决定今年第4季度对药用玻璃输液瓶和安瓿两个品种组织全国重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1,抽查品种:安瓿,玻璃输液瓶.

    2,抽查范围:北京市,天津市等十个省市,共129个药用玻璃容器生产企业共231批

    3,检验依据:

    安瓿:GB2637-1995

    输液瓶:GB2639-90

    4,抽查时间:2000年10月10日开始抽样至12月底完成检测工作.

    5,检测单位:北京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6,检测结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7,检测费用:产品检测合格的,抽查检测费由我局承担,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或再次抽检的检测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

    8,其他事项:抽样,检验,判定等见附件2.抽样时因停产等原因不能提供样品的企业,在抽样之日起3个月内应通知检测单位抽样检测,超过期限的按本次检测不合格论处;拒绝抽样者按不合格论处;生产企业对检测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报告15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局书面意见,同时抄报我司.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检测单位收到书面意见10日内作出答复,并抄报我司.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二OOO年九月二十九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