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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新“药托”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29日 健康报
     在药店门口设摊,由穿白大褂的“医生”为顾客“义务诊疗”,然后为顾客指定购买某保健品或药品,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如今在上海已销声匿迹,因为这属于非法行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机关或者个人,未取得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自今年3月起,药店门口设摊非法行医活动已被上海市卫生监督所取缔并由媒体多次曝光,现在药店外确实很难见到公开设摊的“白大褂”了。然而,他们并没有偃旗息鼓,更没有脱下白大褂,而是从门口走进了柜台,“白大褂”摇身变成了“店员”,继续扮演着“医生”的角色,向市民推销某保健品或药品。

    药厂委派“店员”进驻药店,药店经理说是无奈之举

    原来“白大褂”在药店门口设摊推销,药店的营业额不但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而且还会超额,大家拿奖金都拿得笑眯眯的。

    这种形式被取缔以后,营业额直线下降,药店职工自然不满。正当一筹莫展之时,有人出了个“好”主意,何不转嫁矛盾,叫药厂聘用人员登堂入室当“店员”,销售指标肯定会反弹,因为当顾客犹豫不决的时候,“店员”的“艺术性介绍”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让顾客下决心掏钱。

    这一招果然灵验,某药品的月销售量明显上升,于是其他厂家仿效。大家的奖金又有着落了。一家药店的经理说:现在许多药店都存在这种现象,如果哪一家药店不引进“店员”,销售额肯定受到影响,经理的位子也会不稳定,甚至下岗。

    向药店委派“店员”,药厂厂长显得也很无辜

    厂长们说是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是药店提出这个要求的,不派“店员”,销售额达不到一定指标,药店就有可能不再经销自己的产品。断了销售渠道,药厂也难以生存。

    对于这种新“药托”现象,上海市卫生监督所的有关人士认为,如果药厂聘用无行医执照人员拿着听诊器作诊疗,拿着处方开药单,明显属于非法行医范畴。可是现在这些人变成“店员”站在柜台里,尽管目的、手段如出一辙,但就形式而言难以界定,没有“设摊”,没有“坐堂”,不能算行医,自然也不违法。加之药店内本身也有药剂师和店员为顾客提供咨询,于是非正式员工鱼目混珠,卫生监督部门也没有权力盘查每个店员。因此,这些推销人员仍在各大药店“现身说法”。有关人士认为顾客买药时,有人指导是件好事,但这些“药托”为了本厂家的利益和自己的提成,难免会做不实介绍。希望顾客多长个心眼,不要偏听、偏信某些柜台里的“权威”。(朱海旭),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