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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药物与西药合用的禁忌5则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7日
     所谓海洋药物,就是指来源于海洋的药物。海洋药物种类繁多,性质各一,如海马、牡蛎、蛤壳、海螵蛸、石决明、瓦楞子、海浮石、珍珠、珍珠母、海龙、海狗、海带、鱼肝油等等。

    1、蚌壳类(软体动物)海洋药物,如牡蛎、蛤壳、海螵蛸、石决明、瓦楞子、海浮石、珍球母、珍珠粉等,均含有钙镁铝铁等金属离子,不能与四环素、异烟肼、强力霉素、土霉素等同服,否则会形成既难溶解,又难吸收的络合物,从而降低抗菌作用。

    2、含有钙、镁、铝、铁等金属离子的海洋药物,忌与洋地黄为伍,虽能增强疗效,但毒性作用也随之大增。忌与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鲁米那、苯妥英钠、保泰松、阿司匹林、消炎痛、呋喃呾啶等合用,否则会因西药的吸收率减少而疗效显著降低。

    3、海龙、海狗、海马一般制成酒剂使用,忌与安乃近、降糖灵、华法令、双香豆素、甲苯磺丁脲同服,因酒精能增强肝脏中药酶的活力,而使这些西药的代谢速度加快,导致疗效降低。若与去甲丙咪嗪、丙咪嗪、阿密替林、多虑平等合用,不但降低疗效,而且还增加毒性反应。

    4、鱼肝油忌与新霉素和消胆胺合用,否则会使鱼肝油中维生素A、D的吸收减少。忌与卡马西平、安定、鲁米那、利眠宁、扑癫酮等并用,否则加速维生素的代谢。忌与驱涤虫药鹤草酚同服,否则,驱虫作用虽增强,但毒性反应将会大增。

    5、海带忌与利血平、黄连素和阿托品等并用,否则在胃肠内便发生反应,产生沉淀,彼此都丧失疗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