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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系统性红斑狼疮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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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性红斑狼疮分急性型、亚急性型和慢性型。急性型起病急骤,症状严重,预后差,较为少见;亚急性和慢性型起病缓慢或隐袭,病情时轻时重,缓解与复发交替出现,病程迁延缓慢。由于免疫技术检验方法的进步,早期、轻型和不典型病例日见增多。近年来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皮质类固醇的合理应用,大多数使症状得到控制,但本病在某些因素的作用下容易反复,所以患者着重应从以下几方面预防复发:

    一、避免精神刺激。精神过度紧张,如忧虑、悲伤、恐惧、抑郁或精神创伤等均可引起复发或使病情加剧。因此应树立乐观情绪、战胜疾病信心,打消疑虑。必要时请心理医生进行心理治疗,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疾病。生活规律化,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避免日光曝晒、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刺激。紫外线能诱发皮肤损害甚至引起复发;多次或大剂量的X线照射,强烈的电子光照射、寒冷刺激等均可导致本病复发,有些局限性盘状红斑狼疮经曝晒或寒冷等刺激,可转变成系统性红斑狼疮,由慢性型演变成急性型。因此,无论病人处于活动期还是缓解期都要避免直接在阳光下曝晒,在阳光下活动时必需戴遮阳帽或者遮阳伞,皮肤涂以防日光药物,如3%奎宁软膏,15%对氨基安息香酸软膏,复方二氧化钛软膏等。季节转换或气候变化应随时加减衣服,防止寒冷刺激。

    三、谨慎使用药物。研究证明,发病与药物有关,如青霉素、磺胺类、保太松等可使潜在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发生特发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或使病情加剧。肼苯哒嗪,普鲁卡因酰胺,氯丙嗪,苯妥固钠,异烟肼等,如长期或较大剂量用药,可使处于静止期的患者出现临床症状和实验改变。皮肤应避免涂擦刺激性强的外用药和化妆品。

    四、患者在活动期要避免妊娠,如有心、肾功能损害或多系统损害者应早作治疗性流产,预防感染。

    红斑狼疮患者应重视预防措施,争取少复发,延长静止期,经过正确合理治疗,预后还是好的。病情一旦出现反复,如果原来已停用激素应重新使用,原来使用维持量者则应在医生指导下加大用量,使病情尽快得到控制,同时口服南方科技研究所研制的狼疮康泰冲剂,每次2包,每天3~4次,皮下注射免疫调节剂PA-MSHA,对症治疗,补充维生素,中毒症状较重者应卧床休息,进食软食。如胃肠道症状较重应输液。(张文荣),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