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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经营性医药信息服务网站诞生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12日 国医网
     国医网据健康报讯(记者陈会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发出第一号“药品网络信息监督公告”,通过严格审查,好医生网、河南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网等16家网站成为首批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

    据悉,我国从事网上医药信息服务的网站逐年增多,目前上规模的已有400~500家。为保障互联网药品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安全性,我国曾于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必须报经国家药监局审批,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经过审查,必须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安全可靠。暂行规定实行虽已半年有余,但并未收到预期效果。截至目前,在众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中,只有20多家网站提出了资格申请。许多网站并不了解或无视有关政策、法规,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违规刊登药品广告,极大地威胁了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药监局重申,网站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不管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都必须经国家或省级药监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的,其服务不得超出许可范围。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有偿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拟提供网上药品交易服务的,应按规定另行提出专项申请,不得擅自或变相从事网上药品交易服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必须提供合法、真实、安全的信息服务,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不得违反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否则将面临严厉查处。据悉,相关处罚办法正在制定中。,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