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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0104
国家计委提出今年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实施要点
http://www.100md.com 2002年2月28日 中国金药网
     国家计委近日发布了《关于2002年继续实施现代中药产业化重大专项的公告》。

    为提高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的实施效果,在深入总结、分析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2001年项目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国家计委对专项的总体思路、重点内容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2002年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的实施要点。

    一、基本思路

    中药产业是采用高新技术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进步的典型行业,促使传统中药向现代中药转变的突破口是建立中药产业创新能力和解决制药技术瓶颈,形成合理的发展机制。因此,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必须突出“现代化”、“高科技”和“示范性”等特征,要以培育我国中药产业的“大品种”、“大企业”、“大市场”为宗旨,有限目标、突出重点地实施现代中药产业化示范工程、现代制药先进工艺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加速建立现代中药的制药技术平台,促进人才、技术、投资等产业发展要素的合理配置,形成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合理的产业组织形式与发展机制,提升中药产业内在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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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内容

    实施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大品种”为核心,延伸中药产业链;二是以“大企业”为龙头,形成现代中药的可持续发展体系;三是从“大市场”为依托,促进中药产业的技术升级。

    以“大品种”为核心,就是要加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现代中药产品的产业化,特别是要针对近5年来批准的新中药,以药理、病理、毒理、药效清楚、产业化成熟度较高、市场发展潜力大的品种为中心,形成产业规模;扩大中药产业的关联度,促进中药材优良种苗繁育技术的产业化,推动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发展示范先进的中药提取、分离、制剂的专业化生产组织方式,综合示范成套技术与装备,在促使一批代表性中药骨干企业技术进步、现代中药工业化生产的同时,带动中药农业、新型制药机械的发展和产业化。

    以“大企业”为龙头,就是要促进具有产业优势的企业形成具有不断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鼓励企业与具有科研优势的科研机构、大学和其他社会资源有效地结合,形成现代中药的技术支撑体系。特别是要以科技成果工程化、运行机制企业化、发展方向市场化为指导思想,通过国家引导,以具有科研实力的单位为基础,建设具有创新能力和工程化集成能力的公司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中药材种质繁育与规范化种植、饮片加工工艺与规范、中成药制药关键技术与装备、中药复方开发、质量标准等关键技术领域,形成重大科技成果后续工程化研究、单项科技成果系统集成的工程化验证环境,提升中药企业的内在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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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大市场”为依托,就是要加强市场急需新品种的开发,特别是按国际化要求,开发满足出口规范的新品种和新技术,使我国的中药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通过市场竞争促进我国中药产业的升级和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方面,要继续进一步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要中药新品种、重大技术的产业化。另一方面,要逐步将工作重点转到强化中药产业持续创新能力的有关方面。要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择优扶强,充分发挥大企业和科研单位的积极性,调动产业投资和其他社会资源,吸引人才,在制约中药产业技术进步的关键领域,即中药质量规范与标准、现代中药制剂、复方药物开发、现代中药制药工艺与关键装备、现代中药饮片、濒危稀缺中药材种质繁育技术等领域,采用新机制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中药标准化联合研究中心等。

    四、实施专项的要求

    实施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重点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低水平重复、标准规范体系不完善、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技术落后、创新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因此,在专项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全面把握“大品种”、“大企业”、“大市场”的实质含义,突出重点地促进技术创新优势明确、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在具体项目的规划上,应切实促进科技、产业、资本各要素之间的有机结合,优化配置存量资源,并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要求,形成合理的内在动力机制,真正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要切实避免单纯扩大生产规模、技术含量低、重复布点等现象的发生。

    五、进度安排

    按照《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实施方案》(计办高技[2001]219号)和上述内容,以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技[2000]2433号)及《关于印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计科技[1992]2239号)的有关要求,具备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可通过项目主持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计划单列企业)向国家计委申请立项,2002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2年3月15日,2003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2年9月31日。(摘自新华社),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