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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员提醒两个“目录”要相互协调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24日 现代中药网
     健康报(记者陈会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吗?财政部官员日前指出,从两个目录制定的基本目标和宗旨看没有什么区别,应合并执行。

    这位官员是在日前召开的“国家基本药物作用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上说这番话的。他说,从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医疗保险就应该报销,超过这个范围就不应该报销。医改后,国家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两个目录制定,都要分别建立一个成百上千人的专家库,都要用非常复杂的方法去遴选药品。10多年来,国家财政已为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支出2000万元左右,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也一次性投入200多万元,实际两者功能并无多少差别。两者一时不能合并,起码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使两个目录听作用协调起来,形成控制费用和引导合理用药的合力。他希望有关各方要共同努力,把有限的资金用好,把好事办好。

    据悉,国家基本药物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77年提出的,是指能够满足大部分人口卫生保健需要的药物。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政府以自身权威对药品质量、疗效的一种承诺,从而引导社会对药品的生产、消费,是政府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过程实施管理、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目前全球已有140余个国家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开始,我国已先后制定颁布了3版中西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保障我国人民身心健康,满足防病治病需求,合理利用药物资源,制定公费医疗报销药品目录及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等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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