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00md首页 > 新闻 > 行业动态
编号:150830
国家计委有关人士就公布部分药品政府定价答记者问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24日 现代中药网
     国家计委有关人士就公布

    部分药品政府定价答记者问

    


    一、此次药品价格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按照“三项体制”改革和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的统一部署,整顿药品市场价格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社会医药费负担,今年以来,国家计委价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核定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继今年4月、5月制定公布69种化学药品和49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后,现又制定公布了383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二、此次价格方案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这次价格调整涉及到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抗肿瘤药、循环系统用药、神经系统用药、治疗精神障碍用药等十四类药品,共383种890多个规格。80%以上的品种价格下调,降价品种平均降价幅度约20
, http://www.100md.com
    %,降价金额约30亿元。这次方案制定的重点是降低市场供过于求、价格高的药品价格,如:干扰素、尿激酶、降纤酶及部分抗癌药、心脑血管用药等;对于上市时间较早的普通药品的新剂型、新规格比价严重不合理的,如吡拉西坦(脑复康)等品种,价格做了较大幅度调整,有些品种价格降幅达到80%。

    三、本此方案价格制定的主要依据?

    本次价格方案中既有原市场调节价新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也有已经近年多次降价的原政府定价品种。价格方案的制定经过反复征求有关方面意见,集中生产制造、市场经营、临床应用等方面专家审议论证后制定的。价格方案制定的主要原则是:依据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即生产企业的实际出厂价、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实际购进价,按照国家规定的流通差率,并综合考虑合理比价等因素核定其最高零售价。对实际出厂价、批发价或医疗机构实际购进价与市场零售价差价过大的药品,大幅降低其零售价格。

    四、价格方案对不同企业、不同药品是否有所区别?
, 百拇医药
    本次方案重点是降低流通差率过高药品的零售价。对部分价格多年未调整,临床供应紧张的低价药品,原则上价格不降低,对极少数低价药品做了适当上调,以保证临床供应,使患者能吃上低价药。

    本次价格方案按照合理比价的规定,对原研制企业药品价格进行调整,特别是对于已过专利保护期的药品,做较大幅度调整,平均降价幅度在15%左右。此外,将按照限期到位的原则,在一定的期限内达到与统一价格的合理比价。

    五、价格方案出台后对药品市场会产生什么影响?

    药品零售价格降低后,对广大患者、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从直接影响看,药品零售价降低后,使用这些药品的患者会直接受益,减少医疗保险基金和患者个人药费的开支。从间接影响看,药品零售价格降低,缩小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一是将加速药品流通企业改革,促使药品流通企业兼并改组,扩大经营规模,降低流通费用;二是将促进药品生产结构调整,抑制药品生产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药品生产企业升级换代。此外,药品零售价格调整,也将通过补偿机制的调整,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改革。
, http://www.100md.com
    六、这次药品降价后患者能否得到实惠?

    1997年以来,我委多次组织药品降价方案出台,但社会反映降价减负效果不明显。具体分析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降价品种范围有限。去年底我委制定下发了药品政府定价目录,主要包括列入国家医保目录药品和少数垄断特殊性药品。到目前为止,对医保目录中抗生素类药品、部分中成药品制定了最高零售价。这些药品只是市场销售的一部分,因此,对于不同的患者人群感觉不尽相同。二是市场上出现了对降价药品不经营不使用的现象。据调查,上述药品价格方案出台后,经营使用单位为避免损失,对于一些降价药品采取了不经营、不使用的方法,使得降价的好处患者无法得到。三是药品降价的效果直接受体制改革进展的影响。由于各项体制改革尚未到位,药品零售价格降低并不能改变药品利益分配格局。零售价格降低,缩小了药品价格折扣、回扣的空间,可能会导致生产企业进一步压低成本,以挤出新的促销空间。如果超过了生产成本的临界点,势必影响药品的质量,影响制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在更大程度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 http://www.100md.com
    此次降价方案涉及到十四类药品,涉及患者人群较广,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常用药品。相信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加快,医药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随着患者自我选择、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药品降价最终会带来社会医药费用负担的减轻。

    七、进一步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措施有那些?

    今年以来药品价格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据药品的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并按照规定的中间环节流通差价率制定最高零售价,目的是解决当前药品流通环节差价过大、价格“虚高”问题。这种办法还无法全面考核企业的实际成本,价格制定难以做到完全科学合理,仍然是一种过渡性办法。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修改药品政府定价原则,建立以合理成本为基础的价格核定办法,增强药品价格定价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进一步降低不合理的药品价格,还利于民。

    药品价格“虚高”是在我国药品生产严重供过于求、流通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合理以及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垄断地位等多方面体制机制条件下形成的,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必须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彻底清除价格“虚高”产生的土壤和环境。


    ,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