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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0910
国家药典委员会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3日 现代中药网
    

    原卫生部药典委员会于1998年9月更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并成建制划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药品标准化管理的法定机构。基本职能: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

    (2)制定现行版药典增补本;

    (3)组织地方药品标准再评价,并整理上升为国家药品标准;

    (4)负责将新药试行标准审查核定为正式标准;

    (5)编制药典系列丛书;

    (6)负责审定国家药品通用法定名称;

    (7)编辑出版《药典通讯》期刊,发布有关药品标准的信息;

    (8)建立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各国药典委员会的联系,加强药品标准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国家药典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电话:010-67152761,67152762,6715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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