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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少育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13日 中国传统文化网
     中医的典籍历来倡导晚婚,但并非“越晚越好”,中医向来认为孕育的奥秘在于肾,因为肾为先天之本,生命之根。父母的素质与后代的健康密切相关。为了保证后代的健康素质,就必须选择最佳的生育期。《灵枢·天年》指出:“二十岁,血气始盛,肌肉方长。三十岁,五脏大定,肌肉坚固,血脉盛满。”《素问·上问天真论》指出:“女子四七身体盛壮”,“丈夫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满壮”。据此,则男女在三十岁左右,可以说是人生肾气最旺盛时期,是生育的最佳期,在这个时期生育子女才最聪明、健康、长寿。如果指孕妇产后,正气尚未恢复,而又复妊再育,必定更加耗精伤肾,引起流产或胎萎不长等疾病。正如《类证治裁》所说:“凡男子之劳起于精,女子之劳由于经闭,小儿之劳得于母胎。”可见古人对多育的危害亦早有认识。《素问·上古天真论》又说:女子“五七,阳明脉衰,面始焦发始堕”,丈夫“五八肾气衰,发堕齿槁”,这说明女过三十五,男过四十岁,机体已开始有衰老的体征,故不能再继续生育,若再生儿育女,就可能出现先天不足、体弱、多病、短寿。

    上述这些观点与现代医学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现代医学认为早育者(二十岁以前),由于本身尚未发育成熟,会影响自身及胎儿的生长发育;高龄生育者(三十五岁以上),由于卵子有些已经老化或异常,后代智力缺陷、畸形等发病率就有所上升;生育过多,常会招致各种妇女病,影响母体健康,胎儿亦多先天不足等。所以女子不宜年过三十五,男子不宜过四十再生育。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古人的认识和我们现在提倡的男二十五,女二十三岁左右结婚和只生一个子女的观点的精神实质是一致的。由此可见,祖国医学早已充分认识到既不可早婚多育,又不应过晚生育的辨证关系。晚婚少育,既是保证身体健康,延年益寿的有效措施,又是优生优育的有力保证。积极实行这一措施,不是夫妻个人的私事,而是与家庭、民族、国家的命运和前途息息相关的大事。,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