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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困难群体进行医保减负
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19日 医学空间
     上海医保部门宣布:从今年3月1日起,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中低收入者住院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实行减负。&6'(0d;, 百拇医药

    减负对象主要是上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含由民政部门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协保人员,已经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不能提前比照享受退休时医保待遇的低收入困难职工,减负额度为50%到92%。上述人员发生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时,按照规定先自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费用,事后到所在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减免。(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