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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7257
http://www.100md.com 2002年4月9日
     《北京青年报》2002年4月9日讯:

    核心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4月1日开始实施的消息一经披露,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始料不及的强烈反响。

    那么,高法为何要在这个时候出台8种“举证责任倒置”的新规定?该司法解释是不是要体现“向弱势群体倾斜”?规定为何确定医疗诉讼今后要由医院承担主要举证责任?8种“举证责任倒置”多数涉及单位,会不会带来假证、伪证增多?

    记者就这一系列问题,采访了直接负责起草该司法解释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黄松有。

    ■8种“举证责任倒置”新规定 6种在现行法律中有据可查

    ■患者告医院举证倒置了 但胡告乱告也要承担诉讼风险

    ■今后百姓也可请专家参加庭审 法院将加大对假证的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后学术界称,该规定在多个方面有重大突破。想打医疗官司的患者、家属纷纷出动,规定实施第一天,北京、广州、杭州等地均有医疗官司的当事人走进法院,希望利用新规定向医院讨说法。

    而对医疗纠纷一向保持高度敏感,不愿对此多言的医学界也打破沉默,北京几所医院的院领导,或做客搜狐网,或接受媒体采访,他们对此规定实施后有可能给医院工作造成的影响表示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