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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失职,老太摔伤 医院称属公众责任
http://www.100md.com 2002年4月9日 人民健康网
     本报讯 一老太在办理了护工护理的情况下,于医院卫生间内摔伤右腿,院方却称此事属公众责任。

    老人已经80岁高龄,3月11日因咳血住进北京市天坛医院内二科,并办理了护工护理手续。3月28日出院当天一早,老人入厕小解后,突然摔倒在有水的地面上,造成右腿骨折。

    “老人入厕时,没人陪护,保洁员也没摆放厕所停用的标志,按理说医院应该负责任。谁想到医院非但不承认自己的责任,还拖延给老人做接骨手术的时间。摔成骨折后,我又与院方多次交涉,要求先给老人做接骨手术,可院方好像总是有顾虑,对治疗漫不经心。他们以‘医院缺乏医疗设备’为由用两块红砖头做牵引,还让转院治疗!”老人的外孙梁先生说。

    天坛医院医务处洪处长告诉记者,老人在医院办理的是二级护理,摔倒应属公众责任。当时医院没考虑责任问题,而是马上进行紧急处理;医院的医疗设备和器具需要先预定,休息日做不了手术;出于对口治疗的考虑,医院建议其转院,也会为其垫付一下医疗费用。记者在该院护理部得知,生活起居护理的范围包括协助洗脸、刷牙、吃喝、打水、上厕所等生活琐事。事件发生之后,老人的护工和当事保洁员均被更换,医院提供了全天护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郑爱丽律师告诉记者,此事如果属实,医院护理部门要负主要责任,而不是公众责任。(记者 孙振)

    《京华时报》 (2002年4月8日第A05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