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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医生公开声称实施多例安乐死引起争议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20日 千龙新闻网
     迄今为止,我们尚没有关于“安乐死”的任何立法。虽然有关“安乐死”的探讨已经在媒体上出现,但“安乐死 ”一直没有被提到立法日程。不管死者家属和本人是否同意,按照现行法律,如果证据确凿,为别人实施“安乐死”的人,都可能被提起刑事诉讼。然而,现实的需要显然是存在的,它不以合法的形式出现,就会以非法的形式出现,正规医院不干,江湖医生也会干。对此,我们难道应当熟视无睹吗?

    贵阳市一个体医生日前公开打电话给媒体,出语惊人,声称他曾多次给患者实施过“安乐死”手术。顿时,在当地社会生活的水面投下了一颗分量不轻的石子。

    据介绍,此事是由一位年仅23岁的青年提出希望“安乐死”而引出的。贵州汽车维修公司职工李林,刚工作3 年。今年4月15日因身体不适住进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后被检查证实患上了肝癌,且已至晚期。李父母都是聋哑残疾人,母亲于10年前离家出走,父亲1990年遇车祸丧失劳动力,两个姐姐及姐夫均无固定职业,因此,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住院后,姐姐、姐夫轮换照顾他,全靠单位和亲友捐助的7000元钱才维持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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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一直被瞒着的李林终于得知自己患的是不治之症,想着自己年纪轻轻就将离开人世,不禁痛哭数日。随后,他因肝腹水而使病情进一步恶化。每天,他都饱受折磨,疼痛发作时简直无法忍受,不得不靠杜冷丁止痛度日,再看看可怜的父亲、姐姐,更觉揪心不已。他认为,反正病情已如此,又何必拖下去连累亲人呢?于是,多次要求他们给自己买刀片自杀,并不停央求医院帮他“安乐死”。为此,他还用早已无力写字的手,拼足全身力气写下歪歪扭扭的“遗嘱”,称选择“ 安乐死”是他自愿,与其他任何人没有任何关系,任何人对他的死都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均遭婉拒。

    数日前一天下午,趁医生和亲人不在,李林躲在被窝里用朋友的手机拨通了《贵州都市报》的热线电话,希望通过报社能找到帮他“安乐死”的人。经媒体传播,其境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许多热心市民纷纷捐款、捐药,或到医院看望他,鼓励他坚强地活下去。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正是闻讯后打来电话,并约见了记者。

    该医生约有40多岁,自称家传行医,没上过正规医科学校,曾救治过许多疑难病患者。他说,自己实施“安乐死”的对象都是“痛苦的绝症患者”,并符合三个条件:其一,要有正规医院的疾病证明书,证明已确实无法救治;其二,患者本人及直系亲属强烈要求;其三,必须按下列格式写下请求书:“我家的某某亲人,因患某某绝症,医治无效,家中经济情况如何,患者非常痛苦,经本人和亲属某某等强烈要求,请求某医生给予实施“安乐死”手术。家属对该事不得外传,并保证实施者的人身安全,以后不得追究实施者任何责任。然后,由全部直系亲属在请求书上签字、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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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医生还非常肯定地向记者表示,他采取的“安乐死”方法系从长期的临床实践中摸索出来,可说是世界领先水平,保证患者在20分钟内平静死亡,全身皮肤完好,身体外观不变形,不会大小便失禁。而且,迄今所做的几例都很成功,一般就在他家中实施。收取的费用,则为1000元至2000元不等,主要是根据病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而定,但耗用的药物很便宜,价钱在10至30元间。他敢承诺,如果达不到实施标准,他愿意赔偿收费的20倍给家属。

    当被问及实施“安乐死”的心理感受时,该医生说他并不害怕也无愧疚感,只是出于医生的良知,解除病人痛苦,如果眼睁睁看着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那才是最大的不人道。

    该医生的“自白”已经引起贵州省、贵阳市医疗界、法律界人士及诸多普通读者的高度关注。,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