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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死可以选择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20日 千龙新闻网
     2001年4月10日,荷兰议会上院顺利通过一项法案。荷兰,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这是新世纪第一个春天里纷繁多彩的世界新闻中的普通一条。

    也许,若干年后,它会被写进未来的历史,成为人类跃进到新的生命境界、生存观念的标志之一。

    在理论和概念层面上,对于所谓“安乐死”,我们早已毫不陌生。而且我猜想,在国民素质水平和法律的健全程度方面尚任重道远、传统的孝悌伦理和生命观念深得人心的中国,要立类似法案,尚待时日。“安乐死”的新闻,对于我们,还只是欧洲一个国家的一种率先试验而已。

    有电信、电视和互联网的世界,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它将许多处于不同发展时段中的生命和社会状况,同时展示在人们面前,从婴儿到青年、中年和老年,从原始部落到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历时性的生活变成了共时的。有些像爬山,峰回路转中,你可以很清晰地看见登顶者欢呼的表情,有了最生动具体的梦想,却依旧要低下头来一步步走过自己的艰辛长路。现成的例子是关于司法“沉默权”的话题:也许听着香港电影里“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话将会作为呈堂证供……”之类的话,你觉得很“酷”很先进;但最近,内地率先引入“沉默权”的那家地方法院却只能修改对“零口供”的解释,以另一种方式收回了对于“沉默权”的探索。法律专家们的解释是,时机尚未成熟。

    “安乐死”对于我们,当然也是:时机尚未成熟。

    然而,这一刻依然令人激动;或者战栗,因为恐惧。就像是看到了冰山的一角开始浮出海面,它所昭示的未来因为过于巨大而令人无力把握,无法渗透。

    30年前开始,世界上有了试管婴儿;20年前起,有了换心人、换头的猴;近10年里,有了克隆技术和人类基因图的破解;据说不久,就会有克隆人或者专供移植的克隆器官出现。现在,激烈争论了多年的“安乐死”终于开始名正言顺地实行,化为眼前现实:说它是对绝症病人的安详解脱也罢,是对于生命的堂皇而公然的“合理谋杀”也罢,总之,人将生死的选择权利完全依托于“上帝”的时代,已成过去。

    可以“择吉而生”,择时而死,对于一部分人,也许是一种幸运;对于整个人类,则未必。

    惟一可以确定的是由“文艺复兴”时代起延续至今的人的观念、生命的敬畏、人道的定义,已在巨变的前夕。在一个科学至上的时代里,这其实是留给人文学者的庞大而急迫的课题。

    这样的课题背后,也许就藏着人类的终极秘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