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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8536
药品标签必须诚实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1月29日 华人医疗网
     今后,凡药品包装、标签上印有“国家级

    新药”、“中药保护品种”、“保险公司质量保险”等文字和标识的,都将因违反日前颁布实施的《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而

    受到处罚。

    《细则》规定,药品包装、标签必须按照国家药监局规定的要求

    印制,其文字及图案不得加入任何未经审批同意的内容,不得超出国

    家药监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限定内容。药品内、外包装和标签内容

    对产品表述要准确无误,不得印有“国家级新药”、“中药保护品种”

    、“GMP认证”、“进口原料分装”、“监制”、“荣誉出品”、“

    获奖产品”、“保险公司质量保险”、“公费报销”、“现代科技”、“名贵药材”等各种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

    国家药监局规定,同一企业、同一药品的相同规格品种(指药品

    规格和包装规格两种),其包装、标签的格式及颜色必须一致,不得

    使用不同商标。同一企业的相同品种如有不同规格,其最小销售单元

    的包装、标签应有明显区别或在规格项内有明显标注。每个最小销售

    单元的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药品,包装、标签所用文字必须以中

    文为主,并使用国家语委公布的现行规范文字。民族药可增加民族文

    字。企业根据需

    要,在其药品包装上可使用条形码和外文对照;获我国专利的产

    品,亦可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并标明专利许可的种类。进口药品

    的包装、标签除按《细则》规定执行外,还应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

    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生产企业名称等;进口分包装药品的

    包装、标签应标明原生产国或地区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有效

    期及国内分包装企业名称等内容。,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