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版
>
医患关系
>
医疗事故
> 正文
编号:
158635
医疗事故鉴定为何一定要由医疗行业人士担任?
http://www.100md.com
2002年4月17日
新华社
国务院日前发布的《
医疗事故
处理条例》中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原来的卫生行政部门主持,改由各级医学会主持。为什么医疗事故鉴定没有离开医疗行业?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为什么一定要由医疗行业的人士担任?同在医疗行业内,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会不会由原来的“部门庇护”变成“行业庇护”?
众所周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