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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9171
丹麦两项双胞胎定群研究表明——遗传因素在Graves病发病中起主要作用
http://www.100md.com 2001年8月2日 中国医学论坛表
     本报讯 丹麦学者Brix等对双胞胎进行大规模定群研究后发现,遗传因素是Graves病发病的主要因素,同时环境因素对该病发生也有重要作用。(J Clin Endocrinol Metab 2001, 86∶930)

    Graves病的病因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为遗传、环境和内源性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遗传因素的重要性来自以下观察:Graves病具有家族聚集性;有限的双胞胎资料显示,单卵双胎Graves病发病一致率比双卵双胎高。但是,遗传和环境因素对Graves病的发病影响还不清楚。

    Brix等人在1994年对1953-1976年出生的6628例丹麦同性别双胞胎进行了调查。共发现50例Graves病患者,其中有4对单卵双胎和1对双卵双胎,均为临床典型的Graves病,这4对单卵双胎中每例先证者和其孪生兄弟姐妹被诊断为Graves病的间隔不超过4年(分别为1、1、2及4年);另1对双卵双胎的诊断时间相差1年。单卵双胎与先证者的总一致率为0.35 (95%CI为0.16~0.57),而在双卵双胎中为0.07(95%CI为0.01~0.24)。

    Brix等曾在50~70年代对1870-1920年出生的2338例同性别的双胞胎进行了调查,如果将前后两次调查的双胞胎资料进行综合统计,发现单卵双胎与先证者的总一致率为0.35(95%CI为0.21~0.50),而双卵双胎为0.03 (95%CI为0.01~0.12)。用结构方程模型(最适模型)对这两组双胞胎资料进行统计,分析Graves病的病因发现,Graves病发病因素中遗传因素占79%,双胞胎间个人特定的环境因素占21%。

    此结果主要来自居住在丹麦的白种人,不能不加分析地推广到其他人种。其他人群遗传与环境因素可能与丹麦不同。根据以上结果,研究者推测,遗传易感性可能是Graves病发病的必要条件,而环境因素对决定遗传易感的个体是否发展成临床显性Graves病起重要作用。

    童安莉,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