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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后如何看病购药
http://www.100md.com 2002年5月9日 中国医药报
     参保人员患病后,可到本人选定的四家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任何一家就医,另外还可到定点中医及定点专科就诊。本着小病近瞧,大病细看,节省开支的原则,根据病情不同,应到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您得的是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治疗或是术后康复,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是首选,其优势在于方便、省时、费用低,并与上级医院建有双向转诊制度;危急重症或疑难病症,便需到医疗设备先进,诊疗水平高,医疗经验丰富的二三级综合医院或定点中医、专科医院就诊。

    参保人员在门诊看病时,需持《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到定点医院机构就医,医生诊断病情后,开具医保专用处方和诊疗单,病人可以到就诊的医院药房取药,也可凭经医生开具的盖有外购章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在门诊就医时,您要用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并索要专用收据。但需要注意的是,要妥善保存收据和专用处方。当您一个自然年底内(1月1日到12月31日)的医药费超过报销标准即在职人员2000元,退休人员1500元时,您需把这些单据及处方交给单位,由单位汇总后报区县医保中心报销。

    参保人员需要住院治疗办理住院手续时,出示《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由医院拨打电话“96102”查询单位及个人缴费情况,如果查询结果为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你就可按住院个人应付的比例少量预交部分费用,小单位需要预交住院押金。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个人应负担的,个人可以用个人帐户的资金或现金与医院结算;属于社会统筹基金应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如由于单位未足额缴费无法享受医院保险待遇,个人需先全额垫付,待单位补缴到位后,个人可将医疗单据统一交给单位,由单位拿到区县社保中心手工结算,属社保中心负担的那部分费用返还个人。

    您一般应该到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遇突发危重症需抢救治疗时,到距离最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般先到分诊台经护士分诊后,挂相应科室的号,挂号时要出示医疗手册,您就诊后若不需要留观或留观后未收入院,可用个人帐户的资金或现金支付,个人自费和自匀部分费用的结算方式与普通门诊相同。若未到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诊后可凭病历、医生的急诊病情诊断书、处方和收据,交由单位汇总后经您所在区县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报销。若是经留诊观察后被收住院,住院所欠的费用,先由您个人垫付,出院后向您所在的单位交付您的住院凭据、急诊处方底方及医疗费收据,交由单位汇总,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报销。

    您如果患病需进行下列治疗时(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血液透析),需由您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报市、区县医保中心,经批准后,到您的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就医时,应个人承担的费用,个人直接与医院结算,由统筹基金交付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