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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促进中药进入丹麦市场
http://www.100md.com 2002年7月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779期
     近年来,中医针灸在丹麦已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特别是针炙能代替吗啡止痛,在当地报纸上受到赞颂。与此同时,天然药物热在丹麦也悄然升温,丹麦人对讲究阴阳平衡、标本兼治等传统的中医理论和治疗方法的兴趣日益浓厚。在只有131万人口的哥本哈根市,大大小小的中医诊所(包括丹麦人开设的)就有40~50家。经营天然药材的商店在丹麦已不少见。在丹麦药店,天然药物已在货架上占有一席之地。丹麦最大的制药企业Novo

    nordisk公司,于1998年斥资1.5亿丹麦克朗在北京设立研究中心,从事中草药的研究,以期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这种情况下,中药进入丹麦市场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事情并非这么简单,据了解,我国目前尚无一种中药在丹麦注册成功,即没有获准在丹麦市场销售。原因何在?出路何在?

    一、中药在丹麦市场的现状

    虽然目前还没有一种中药在丹麦获准注册,但中成药和中草药在市场上并不罕见。因为随着中医诊所在丹麦及欧洲大陆的普及,中成药和中草药也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了丹麦市场,受到病人的普遍欢迎,这使得医药管理部门感到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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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中草药采取了比较“合法”的方式在市场上销售,如止咳糖浆、银杏液、百合等以保健品或保健食品的名义销售。丹麦对来自东方的保健品及保健食品的市场准入标准是比较宽松的,但对标签的要求却很严格。从我国(包括香港)进口的上述商品标签不符合标准的居多,而且大多没按要求在当地食品管理部门登记,所以销售只局限在亚洲食品店,而没有象许多其他保健品那样,在丹麦的超市连锁店或药店出售,因此影响小,赢利性差。目前在丹麦超市销售较好的东方保健品,如人参片等,多来自韩国。

    由于大多数中药没有获准注册,所以无法在药店出售,又因药品说明均以中文出现,引起一些患者的担心和丹麦医药管理部门的不满。目前在丹麦药店有售的天然药物,如银杏液(gingko)缬草液(valerian)、大蒜片(garlic)等大多是由丹麦公司开发注册的。

    二、中药在丹麦市场举步维艰的原因

    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丹麦对本国医药产业保护;二是丹麦医药界缺乏对中药的了解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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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麦本国的医药产业相当发达。1998年,丹麦医药产品出口额为165亿丹麦克朗(约为24亿美元),占其药品生产总量的90%。丹麦将医药产业作为高科技产业发展重点。丹麦政府将厄松新经济区定义为丹麦的“药谷”,期望厄松大桥正式通车后能带动厄松地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医药产业的发展。

    丹麦的医药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本国市场。丹麦药品的零售价是很高的,在欧盟国家中居前列。目前丹麦药品的销售由288家药房和17家医院附属药房垄断。药房的设置由政府批准。这些药房通过其在丹麦境内的1.629个营业点为全国530万人口服务。丹麦医药批发零售市场并未对外开放。

    丹麦医药管理部门对中药也缺乏了解与认同。如丹麦天然药品注册法规规定,中药要在丹麦以天然药品注册,必须列明有效成分,且有效成分种类不得超过五种。而中药大多为复方制剂,成分复杂,缺乏有效成分含量标准。而且,如果中药中含有西药成分,则必须按西药体系注册,这对中药的注册更加不利。据悉,新的法规在原有要求的基础上,对天然药材的生产、收获以及加工的环保要求更加严格,这对我中药材农药残留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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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国民对中药的喜爱程度与日俱增,以及中药销售在悄悄进行的情况,丹麦医药管理局也想将中药纳入合法的管理渠道。据丹麦医药管理局的官员透露,西方国家(包括丹麦在内)正在考虑根据中药的特点为其制定单独的注册标准。这对中药打开欧洲市场无疑是个好消息。

    三、丹麦医药市场状况

    1. 丹麦医药市场有开放迹象

    最近,丹麦政府有意打破国内药店的销售垄断。这一消息受到英、德等国药品经销商的欢迎。英国药品批发巨头Alliance

    UniChem准备通过它的子公司Moss Pharmacy进入丹麦市场。德国Gehe公司对此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但丹麦药剂师协会对政府的这一举动表示强烈反对。他们对外国经销商能否给丹麦人提供优质服务表示怀疑。M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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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armacy公司认为,优质服务不应是问题,因他们将来可雇佣丹麦人对在丹麦的业务进行管理。丹麦药品零售业的开放已露出一线曙光。

    2. 丹麦医药市场容量及产品种类分布

    1998年,丹麦的药品消费总额为64.6亿丹麦克朗(约合9.5亿美元)。其中,最主要的药品消费种类及所占份额为:中枢神经系统药物(25%)、消化系统药物(14%)、呼吸系统药物(12%)和抗感染药物(11%)。

    3. 政府对药品消费的补贴

    1997年,丹麦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支出是725亿丹麦克朗。在丹麦,患者住院用药是免费的,完全由政府支出。日常用药通过医疗保险方式,由政府及消费者分担。2000年3月前,政府对处方药的补贴为药价的50%。补贴通过医药保险进行。从2000年3月以后,补贴方式有所改变。新办法规定,18岁以上公民,一年内购药在500克朗以内的,由公民自行全额负担;如消费超过500克朗,则按金额大小分段给予不同比率的补贴,即在500~1200克朗间,公民可获药价50%的补贴;1200~2800克朗间,可获药价75%的补贴;2800克朗以上部分,可获药价85%的补贴。这种补贴办法对药品消费量大的老年人来说,较为有利,但对药品消费有限的中、青年人来说,他们获得的实际好处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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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麦政府对药品的补贴范围比较广泛,但对头痛片以及营养药物没有补贴。

    4. 有顽疾求中医的增多

    据了解,目前到中医诊所就诊的丹麦人,以患消化系统疾病、皮肤病及关节病人居多。这与丹麦气候一年四季潮湿、光照不足、饮食结构不合理等因素有关,而西医恰恰缺乏这方面的特效药。

    5. 中医诊所开业仍受歧视

    目前在丹麦注册中医诊所,还只限于推拿、针灸等物理疗法,不能开方下药。开业医生需有西医资格证书,如没有,则需在当地医院找一个监管医生,为其开业的安全性担保,每年付给担保医生费用。

    四、有关建议

    笔者认为,中药要打开丹麦市场,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等待观望,殆误时机。由于目前尚无一种中药的丹麦以天然药品或其他形式注册成功,所以现阶段一些保健药品的销售只能以保健品方式为主,但中药终究是要以药品的形式出现,这不仅是因为药品的赢利性高,更因中成药和中草药有其悠久的历史,有可能与西药相媲美的治疗效果。目前以中草药作为天然药物在丹麦注册和销售的时机已经比较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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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加强对丹麦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

    “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无论中药以何种形式进入丹麦市场,都要符合相应法规的要求。丹麦是个法制社会,要在此销售保健品或药品,必须按法规办事。这包括要遵守标签的有关规定。只有了解其有关法规,才能找出对策,有的放矢地与丹麦政府交涉,如与丹麦医药管理局探讨中药产品注册特别规定的可能性。鉴于保健食品受丹麦食品法管理,保健品虽归于食品范畴,但要符合保健品的特别规定,中草药受天然药品管理规定,对上述三个方面的规定国内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加强研究。

    2. 加强中丹医药学术界的交流

    中药要真正走出国门,前提条件是中药知识在国外的普及。中丹医学界的学术交流有待进一步加强。一般来说,丹麦的药房出版的刊物经常对新投放市场的药物(包括天然药品)进行介绍,其中包括药品的由来、原料(如果是天然药品则包括根茎叶等部分的图解说明),制作过程和功能的介绍,目的是为大众提供准确、客观的信息。我们的产品也可通过这类刊物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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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中药对于大多数丹麦人来说,毕竟是新鲜事物,他们对中药的认识程度浮浅,所掌握的资料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中药作为保健品和药品在丹麦的注册,学术交流应伴随资料的交流。

    3. 政府推动不可忽视

    据丹麦医药管理部门官员介绍,中丹在药品方面的政府互访已中断了十几年,他们对中国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来访表示欢迎。

    另外,鉴于丹麦人对天然植物作为膳食和保健的兴趣,丹麦食品管理局已根据一些厂家或经销商的要求,对一些植物的毒性进行了分析,并将结果整理成册,作为注册及产品管理的参考。我国有关部门可以对上述资料进行研究并向他们提供完善的建议。

    4.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中药的开发最终要由企业完成。鉴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建议国内企业与丹麦企业探讨建立合资合作企业的可行性。借助丹麦人对其法律及市场的知识来打开丹麦中药市场。, http://www.100md.com(外经贸研究院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