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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84315
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的深化与发展
http://www.100md.com 2002年7月10日 国医网
     医院在运行中其消耗需要得到补偿,发展需要积累或投入。由于医疗事业的公益性所决定,其补偿和投入的渠道有两条:一是由国家直接投入;二是向服务对象收费。建国以来50年的实践证明,在中国大陆卫生投入由国家包下来的办法是行不通的。国家投入只能补充,主要途径是通过向服务对象收费。政府如何把医疗服务价格水平控制在适当的水准,在保证医院通过医疗服务收入使其消耗得到补偿并且有所积累,使其和国民经济同步发展,又能使群众能够忍受,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议题。当前上海市研究并在全国推行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否则无法实现其长远目标。

    一、建立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完善补偿机制

    我国大陆现行的医疗补偿机制,一是国家的差额补助,另一个是国家控制的低标准收费。由于两者都不到位,致使医疗服务价格严重背离价值。在这种背景下,医院管理者不得不采取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增加药品回扣率提高药品收入在业务总收入的比重,增加高新项目的提供、分解服务收费等。整个中国大陆医院在其服务效益很低甚至负增长的情况下,业务总收益率仍保持在7%-10%。以公费医疗为例,研究证明,1995年与1996年相比,由于财政投入的绝对不足为34.29亿元,导致全国医疗费用过快增长271亿元,相当于1995年业务收入的近1/3。同时造成的浪费为236.7亿元,导致社会负担加重77.48%,即271亿元。国家绝对不足34.29亿元,占医院为补偿不足而向社会多收的12.9%(271亿元)。假如国家能补足34.29亿,或将收费标准提高12.9%,并严格规范医院的行为,一般来讲,医院能通过自身的努力得到生存和发展。这样有哪一家医院管理者再去背离医学宗旨,去加重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因此,“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达到了医院通过自己努力,消耗能得到补偿,发展能有积累,医疗费用增长速度与GDP相等的目标,其意义将是深远的。

    二、加快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的研究步伐,使“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成果进一步发展

    项目成本价格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基础,也是医院各项管理的基础。随着医疗保健制度的改革,按项目事后付费的支付方式将会被按诊断相关付费、包病、包人等事先付费所取代。“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要在做好阶段医疗消费总水平的控制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调整的同时,积极开展疾病与费用、社会人群与医疗费用关系的研究,为实施医疗费用预付制提供科学依据。

    来源:《现代医院管理全书》,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