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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对困难群体实施医补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1日 扬子晚报
     成都电 从8月1日起,四川成都的低保人员、低收入人员和特殊生活困难人员不必再有病生扛或担心因病致贫了。成都市政府对全市低收入人群实施的医疗补助,将使这一人群在一个自然年度里每人可得到金额最高为5000元的补助。

    据介绍,按照成都市新出台的《关于对全市城镇困难人员实施医疗补助的意见》规定,符合享受医疗补助条件的人员,在市级或市级以下的基本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减去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已经报销的金额后,剩余的医疗费分别按以下比例给予补助: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助55%,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助4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助35%。低保人员在上述比例的基础上分别增加补助5%。(高柱),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