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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生条例下月实施 二胎审批下放乡镇街道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8日 中新网
     中新网广州8月8日消息: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7月25日通过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共作了10个方面的修改,其中包括《条例》法律名称的修改和生育二胎审批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一级。

    生二胎审批权下放

    原条例对生育二胎的审批权属县级(含县级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育二胎的审批权下放到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据悉,之所以这样修改是因为育龄夫妻的档案都在乡镇、街道一级,县(市、区)级计生管理部门没有具体档案,其审批实际上还是按照乡镇、街道上报情况来审批的。直接由乡镇、街道审批,可减少行政审批的环节,加强乡镇、街道的责任。同时,乡镇、街道审批后须报县(市、区)计生局备案,也会加强上级机关的监督。

    终止妊娠要申请批准

    此外,就新《条例》中有关未经批准引产不再安排生育的规定中所指的“无紧急情况不可不经批准擅自引产”的具体含义,记者特意采访了广东省计生委主任时述花。时主任表示,这里所指的紧急情况是指紧急性意外流产等医疗上的有关情况,除此外一律不得擅自引产。但时主任强调,计生工作是以人为本的,故假若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家中忽然发生变故等可向计生部门申请终止妊娠。有关计生部门在查清原委后可予以批准。时主任还表示,新《条例》是在保持原有的计生政策不变的前提下作修改的,且在某些方面加大了处罚,故不应存在放宽计生政策之说。同样地基于这一原则,某些之前提出的有关高素质人才可多生一胎的建议也没有被采纳。(记者廖颖谊、通讯员任宣),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