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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假药案犯被处以重刑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15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803期
     (记者龚毅)重庆永川市人民法院日前对2001年9月18日发生在当地的假“人血白蛋白”致人死亡案进行了公审,犯罪分子姜中华、张强因销售假“人白”致人一死一伤,后果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各十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6000元;法院对二人各自非法所得的4000元予以追缴,同时判处二人共同赔偿某药品经营单位经济损失24253.33元和某医疗单位经济损失9600元。

    2001年9月上旬,重庆永川市某药品门市承包人和永川市某医院负责人委托姜中华采购“人白”,姜中华便与长期向其提供假药的张强联系货源。之后,张以每瓶60元的价格供给姜假冒四川蜀阳制药厂生产的“人白”8瓶。姜将这批假“人白”转售给某药品门市承包人和某医院负责人。2001年9月16日,患者吴某在某药品门市购买了1瓶姜所提供的假“人白”,输入后出现异常反应,幸经抢救及时才脱离危险。2001年9月18日,患者胡某在某医院输入1瓶姜所提供的假“人白”后,出现急性败血症、重度感染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异常反应,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重庆市永川药监分局在重庆市药监局及永川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协同当地公安机关,一方面立即组织药品监督人员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永川市所有使用人血白蛋白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没收封存了7家医疗机构的17瓶假“人白”,有效地遏止了不良后果的再度发生;另一方面,分别对两家涉案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此案及时移送当地司法机关,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姜中华、张强及时抓获归案,使其受到法律的惩处。,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