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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管理面临挑战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22日 国医网
     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将实施,此举把病历资料推向了重要证据的角色上。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的几位专家和京城大医院病案室主任,他们谈了自己的看法。

    门诊、住院病历,孰轻孰重?一项统计显示:只看一次病就建立了门诊病历的占病历档案的40%,那么医院有无必要花费人力、财力、空间予以保存呢?北京医学会病案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符品端说,由于人员、工本费资料等原因,一般对妇产科、医疗保险、干部病人、大病统筹患者、特殊罕见病这五类(占门诊中的1/3)才专门建立门诊病历,其他患者门诊病历以小本子的形式由其自行保管。目前,医院在两大病历管理方面基本上能与《规定》一致。

    法律既然将病历提到了证据的地位,其重要性可见一斑,任何对病历的“不尊重”行为都会承担刑事责任。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家润指出,首先医生要有职业道德,实事求是地书写病历;其次,加强基本功训练;第三,对医生必须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朝阳医院病案科主任胡燕生指出,对于臆造、涂改病历的行为必须严加查处,这需要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监督。据悉,北京市各大医院都相继推出了各具特色的《病案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要求与质控标准》等,要求医生以此为标准定期检查,把病历缺陷扼杀在萌芽状态。,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