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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大医疗网络机构 3年内全面使用电子病历系统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24日 联合早报
     (新加坡讯)本地两大医疗保健网络计划于3年内在属下所有医院、专科中心和综合诊所全面使用电子病历系统,通过资讯科技更好地综合各医疗机构为病人所提供的医疗照顾。

    不过,在电子病历系统仍未全面使用的这段期间,卫生部则会与两大网络密切合作,于接下来的一年内,先在所有公共医院里为病人提供纸张形式(hard copy)的完整病历资料文件,方便病人在寻找新的医生诊治时填写,让新医生更清楚地了解病人的病历。

    卫生部长林勋强昨早在樟宜综合医院举行的第二届卫生部资讯科技研讨会上致词时,透露了上述消息。

    这次资讯科技研讨会的主题是互联网对医疗服务所造成的影响,部长强调,如何有效利用资讯科技结合医疗服务以为病人带来更完善的护理,是非常重要的。

    林勋强说,政府将本地医疗机构划分成两大网络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在各不同的层面上方便医疗服务的综合。而国立健保集团和新加坡健业私人有限公司,也已开始引进了一些电子系统,综合了综合诊所的基本护理和医院里所提供的护理。

    林勋强也指出,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普遍,许多较常上网的人对自己的病情和健康情况,了解得更多,也会要求医生更深入地解释病情。这是个好的现象,因为病人懂得更多,就更能负起责任照顾自己的健康。

    不过,这也意味着病人不会仅仅满足于医生所给予的建议,对本地医疗保健业所能提供的服务,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部长说,对此,卫生部一直都采取一个双重方向:一方面时时跟进资讯科技发展并测试其适用程度,而并不是盲目地采用任何新科技;另一方面则继续使用资讯科技改进服务和提供护理,以为病人提供最理想的服务。“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卫生部将继续沿着这个方向发展,并更重视提高病人护理的素质和效果。资讯科技因此将会更直接地影响病人。”

    林勋强也透露,明年4月1日保健促进局正式成立后,带头推动全国健康教育和预防疾病活动,该局也将推出一个保健资讯入门网站,在保健和与生活有关疾病等课题上,为公众提供可靠的资讯。

    除此,卫生部也成立了一个医药法律工作小组探讨病人健康资料的隐私和保密等医药法律问题,并设立必要的法律、道德和政策性架构,以有效地支持医疗保健业的资讯科技用途。

    卫生部还会设立一个全国保健数据标准委员会制订数据标准、政策和守则。这将能确保病人的病历是准确的,并定期更新,同时也保护病历遭他人盗取。

    早报中英对照

    电子病历系统-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s system,简称EMR

    医药法律工作小组-Medico-legal Workgroup

    全国保健数据标准委员会-National Health Data Standards Committee,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