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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3751
如何申请医疗鉴定
http://www.100md.com 2002年9月9日 解放日报网络版
     解放日报报道 家住上海市嘉定区丰庄小区的刘女士来电询问:“我到某医院做了良性肿瘤的切除手术,但结果肿瘤未被完全切除,为此我要求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请问在鉴定过程中,我和家属有哪些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又须承担哪些义务?”对此,上海市医学会秘书长、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主任朱炎苗作了解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相关的区医学会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5天内,将会通知你和该医院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你在收到通知10日内须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这些材料主要包括门急诊病历卡、化验单、处方单、诊断摄片等资料。鉴定机构希望病人能提供尽可能客观详尽的材料和合理的申诉理由,以便专家作出公正的结论。如果你没有按规定提交这些材料,或提供了不真实的材料,鉴定机构将中止鉴定程序。

    按照规定,你和家人对于专家鉴定组的组成,享有一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区医学会在你和院方代表在场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如果你发现某专家是这个医院的医生,或与医疗事故争议有某种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你可以要求这位专家回避。经确认后,应回避的专家可撤出候选名单。

    在专家进行鉴定期间,区医学会有权向你和院方以及其他有关组织、个人进行调查取证。你必须接受并配合区医学会的调查,并按照区医学会通知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参加鉴定。如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鉴定程序并不因此而中断,其后果和责任由你自负。

    在鉴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陈述各自的意见和理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向双方当事人提问,双方应如实回答。专家鉴定组认为必要时,可对病人作现场医学检查。(记者 曹静),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