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健版 > 家庭健康 > 男性保健 > 男性性保健 > 综合信息
编号:209591
肾炎患者能否结婚生育
http://www.100md.com 2002年9月17日 网易
     肾炎患者,只要不在急性期,病情稳定者是可以结婚的。但是这些患者婚后的孕育问题则应加以注意。 患肾脏病的女性怀孕后,胎儿的代谢产物主要是经过母亲的肾脏排出,这就大大地加重肾脏的负担,不仅会使原来的病情加重,甚至还可能引起肾功能衰竭,发生尿毒症等。 患有肾炎的孕妇,供给胎儿的血液不足,影响了胎儿的发育,甚至造成死胎、早产。另外,患有肾炎的孕妇很容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出现先兆子痫和子痫。可见血压明显增高,恶心、呕吐、头痛,甚至抽搐,对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均有危险。 如果慢性肾炎患者在妊娠前已有高血压,血压在20/13.3千帕(150/100毫米汞柱)以上和蛋白尿,或肾功能明显改变者(如氮质血症等),均不宜妊娠。如已怀孕,则应及早做人工流产,以防病情恶化,危及孕妇和胎儿。因为慢性肾炎同时有蛋白尿、高血压和氮质血症的,多属于病期较长、病情较重的晚期阶段,这时妊娠,势必加重病情,造成流产、早产、死股或胎儿畸形。 如果病情较轻,仅有蛋白尿或伴有轻度的血压升高,血压在20/13.3干帕(150/100毫米汞柱)以下的,可以继续妊娠。但在妊娠期一定要注意休息,增加营养,补充足量的维生素,多吃新鲜的蔬菜和水果,提高机体抵抗能力,并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进行积极治疗,预防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妊娠晚期,最好住院治疗,直至分娩。 健康网,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