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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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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凡饮食滋味以养生为主,食之有妨,反能为害,自非服药炼液、焉能不饮食乎?切见时人,不闲调摄,疾─竞起;若不因食而生,茍全其生,须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凡煮药饮汁以解毒者,虽云救急,不可热饮,诸毒病,得热更甚,宜冷饮之。
  2.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辩曰:春不食肝者,为肝气王,脾气败,若食肝,则又补肝,脾气败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时,不可以死气入肝,恐伤魂也,若非王时即虚,以肝补之佳,余脏准此。
  3. 凡肝脏,自不可轻噉,自死者弥甚。
  4. 凡心皆为神识所舍,勿食之,使人来生复其报对矣。
  5. 凡肉及肝,落地不着尘土者,不可食之。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6. 诸肉及鱼,若狗不食,鸟不啄者,不可食。
  7. 诸肉不干,火炙不动,见水自动者,不可食也。
  8. 肉中有朱点者,不可食之。
  9. 六畜肉,热血不断者,不可食之。
    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10. 食肥肉及热羹,不得饮冷水。
  11. 诸五脏及鱼,投地尘土不污者,不可食之。
  12. 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13. 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之。
  14. 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可食之。
  15. 兽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杀人。
  16. 食生肉,饱饮乳,变成白虫。
  17.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坚积,宜利药下之。
  18. 脯藏米瓮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19.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
    黄柏?屑,捣服方寸匕。
  20. 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
    烧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饮生韭之三升,亦得。
  21.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
    大豆浓煮汁,饮数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
  22. 治食生肉中毒方:
    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数沸,澄清汁,饮一升即愈。
  23. 治六畜鸟兽肝中毒方:
    水浸豆豉,绞取汁,服数升愈。
  24. 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之。
  25. 食酸马肉,不饮酒,则杀人。
  26. 马肉不可热食,伤人心。
  27. 马鞍下肉,食之杀人。
  28. 白马黑头者,不可食之。
  29. 白马青蹄者,不可食之。
  30. 马肉豚肉共食饱,醉卧大忌。
  31. 驴、马肉,和猪肉食之,成霍乱。
  32. 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33. 食马肝中毒,人未死方:
    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日再服。
    又方: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34. 治食马肉中毒欲死方:
    香豉二两 杏仁三两
    上二味,蒸一食顷,熟杵之服,日再服。
    又方:煮芦根汁,饮之良。
  35. 疫死牛,或目赤,或黄,食之大忌。
  36. 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37. 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38. 牛肺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马尾,割去勿食,食则损人。
  39. 牛羊猪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
  40. 噉蛇牛肉杀人,何以知之?噉蛇者,毛发向后顺者,是也。
  41. 治噉蛇牛肉,食之欲死方:
    饮人乳汁一升,立愈。
    又方:以泔洗头,饮一升,愈。牛肚细切,以水一斗,煮取一升,暖饮之,大汗出者愈。
  42. 治食牛肉中毒方:
    甘草煮汁,饮之即解。
  43. 羊肉其有宿热者,不可食之。
  44. 羊肉不可共生鱼酪食之,害人。
  45. 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悬筋,食之令人癫。
  46. 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
  47. 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脏。
  48. 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
  49. 猪肉以生胡荽同食,烂人脐。
  50. 猪脂不可和合梅子食之。
  51. 猪肉和葵食之,少气。
  52. 鹿肉不可和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
  53. 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妇食之,令子青盲,男子伤精。
  54. ?肉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食之,皆病人。
  55. 痼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终身不愈。
  56. 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
  57. 食狗鼠余,令人发?疮。
  58. 治食犬肉不消,心下坚或腹胀,口干大渴,心急发热,妄语如狂,或洞下方:
    [杏仁一升,合皮熟研用。上一味,以沸汤三升和取汁,分三服,利下肉方,大验。]
  59. 妇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及?、鸡、鸭,令子无声音。
  60. 兔肉不可合白鸡肉食之,令人面发黄。
  61. 兔肉着干姜食之,成霍乱。
  62. 凡鸟自死,口不闭,翅不合者,不可食之。
  63. 诸禽肉肝青者,食之杀人。
  64. 鸡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
  65. 乌鸡白首者,不可食之。
  66. 鸡不可共葫蒜食之,滞气。
  67. 山鸡不可合鸟兽肉食之。
  68. 雉肉久食之,令人瘦。
  69. 鸭卵不可合?肉食之。
  70. 妇人妊娠,食雀肉,令子淫乱无耻。
  71. 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
  72. 燕肉勿食,入水为蛟龙所噉。
  73. 鸟兽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解之方:
    大豆煮汁,及盐之,服之解。
  74. 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
  75. 鱼头中无鳃者,不可食之,杀人。
  76. 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
  77. 鱼头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78. 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
  79. 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80. 鱼不得和鸬鶿肉食之。
  81. 鲤鱼鮓不可合小豆藿食之,其子不可合猪肝之,害人。
  82.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83. 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猪肝食。
  84. 鯷鱼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缩。
  85. 青鱼鮓不可合胡荽,及生葵,并麦中食之。
  86. 鳅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87. 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88. ?目凹陷者,及压下有王字型者,不可食之。
  89. 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之。
  90. 龟?肉不可合苋菜食之。
  91. 虾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92. 食脍,饮乳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
  93. 鱠食之,在心胸间不化,吐复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症病,治之方:
    [橘皮一两 大黄二两 朴硝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顿服即消。]
  94. 食鱠多,不消,结为症病,治之方:
    马鞭草 上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饮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药吐之。
  95. 食鱼后中毒,两种烦乱,治之方:
    橘皮,浓煎汁,服之即解。
  96. 食鯸鱼夷鱼中毒方:
    芦根煮汁,服之即解。
  97.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98.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苏 煮汁,饮之三升。紫苏子捣汁,饮之亦良。
    又方:冬瓜汁,饮二升,食冬瓜亦可。
  99.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100.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101. 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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