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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种种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1月11日 北京金瀚方医药研究中心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即使是比较安全的非处方药也是如此,它有防病治病的作用,也有不利于人体的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种:

    1、药物的副作用:

    药品在规定常用剂量使用时出现的与防病治病目的无关的作用,这里强调应用“目的”,因为一种药物往往有多种作用,目的不同,其他作用就成为副作用了。如阿托品用于治疗胃痛时,常出现口干,心跳加快等副作用;如用于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则口干、心跳加快等副作用又成为治疗作用了。又如阿司匹林,口服易致胃溃疡,甚至可致出血,这是其副作用,但将其用于预防心肌梗死(尤其是二级预防),这个副作用又成为治疗作用了。

    2、药物的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又称变态反应,是少数具有特异体质的患者对某些药物产生的异常反应。如口服阿司匹林,大多数人无异常反应,但少数人会发生皮疹、发热、皮炎、哮喘、白细胞减少,严重者可产生过敏性休克。个别药物可通过皮肤过敏试验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绝大多数药物都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对多种药物、食物有过敏反应者。

    3、药物继发感染(或二重感染):

    主要表现在长期、大剂量使用广谱抗菌药,敏感的细菌被杀灭了,不敏感的细菌、真菌大量繁殖,从而引起新感染。如霉菌引起的鹅口疮,葡萄球菌引起的肠炎等。正因为如此,在遴选非处方药时,全身用的大量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是不能入选的。当然也与防止产生耐药菌有密切关系。

    4、毒性作用:

    药物在常用剂量时,不会产生毒性反应,只有在过量、过久使用方可产生,如对乙酰氨基酚的肾毒性,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的肾毒性,各种抗肿瘤药的心脏毒性等。因此,必须按照说明书使用非处方药。

    5、致畸作用:

    不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已被肯定,所以优生优育必须慎用药物,尤其是妊娠初期3个月内显得更为重要。,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