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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4家医院优惠低保户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1月11日 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低保人员在自家附近就能找到优惠看病的医院。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卫生局确定了114家承担城市低保人员医疗救助服务的定点医院,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隆福医院、普仁医院等都在定点之列。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均可到市或本区、县的定点医院进行诊疗。 据有关人士介绍,就医难是低保户面临的一大难题,去年底,北京市第一所社会福利医院建成开院。从本年度开始,我市全面实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救助制度,此次100多家定点医院的确定是实施该制度的重要步骤。这114家医院基本覆盖全市各区、县,交通也比较便利,保证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享受到便捷优惠的医疗救助。救助方式依然为持医疗费单据到民政部门报销。低保人员享受优惠就医的具体政策是:城市低保对象凭《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社会保障金领取证》)到定点医院就诊,可享受减收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20%,减收普通住院床位费50%的优惠。未享受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患有市卫生局界定的危重病的,到指定医院就医,若个人当年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可按照个人负担医疗费用50%的比例标准享受医疗救助,但全年个人累计一般不超过10000元。而享受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患危重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所在单位承担部分以及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期内享受的有关医疗待遇后,当年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时,也可按个人负担50%的比例享受医疗救助,但享受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对于确属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后,还可适当增加医疗救助比例。另外,城市低保对象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及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三无”人员,仍由民政部门实报实销。,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