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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问题食品须限期追回 4小时内撤出市场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1月20日 人民健康网
     中新网11月19日电 据北京市工商局透露,北京日前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违规食品限期追回制度”,对市场上可能存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隐患的食品,一经发现,4小时内保证其撤出市场。

    据法制日报报道,“违规食品限期追回制度”是国际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行做法。为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北京市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过程中,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这一制度。

    “追回”主要通过三种渠道实施,即生产经营企业自己发现所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有问题主动追回;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食品,强制生产经营者追回;对可能存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隐患的食品,实行紧急追回。

    据了解,“追回制度”在试行期间即已发挥了威力。某酸奶因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该生产企业已被强行要求从全北京市的市场上追回其产品。(姚芃)

    中新网 2002年11月19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