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热点关注
编号:224702
江苏:暂不给“艾滋人”结婚开绿灯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1月25日 北京晨报
     晨报南京专讯 11月23日,江苏民政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暂时不会向有结婚愿望的艾滋病患者开绿灯,并且到目前为止,江苏省民政部门也没有收到过一例艾滋病患者提出的结婚申请。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事务处丁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患有医学上不适合结婚的病种,是不允许结婚的;但这并不表示不在“禁婚”之列的艾滋病患者就允许结婚。

    据丁处长介绍,目前国内绝大部分省、市,对于在婚检时发现的、可能会终生传染给他人的艾滋病病毒原体携带者,体检医生在出具婚前检查意见时,都会写上“暂缓结婚”的医学意见,而这也是民政部门批准能否结婚的最直接的依据。目前,国内绝大部分省、市均做出过限制艾滋病患者结婚的相关法规。

    南京医大二附院妇科的王主任告诉记者,从医学上讲,艾滋病的传染途径有很多种,生活中稍有不慎,如自己的伤口不慎碰到对方的伤处,避孕套破裂,甚至是蚊子相互叮咬,都有可能将病毒传染给对方,使健康的人也患上绝症;而为了后代健康,携带艾滋病病毒的人也不能生孩子,因为从母体将病毒传染给孩子的概率极高,胎儿期就被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婴儿,出生后大多数会在3年以内夭折,而幸存的婴儿也将成为病毒感染者,体质极差。因此从医学上而言,艾滋病患者不宜结婚。

    《江南时报》记者 肖军 杨志辉,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