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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收费标准弃新从旧?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17日 北京晨报
     近日,张先生因为急性腹痛到北京某家医院就诊,医生为他开出了超声波检查单。不需要划价,张先生便交了180元的检查费。当他询问医院物价部门为何如此定价时,医院的回答竟是:“这是为了患者考虑,我们不仅没收高,还收低了。”

    争执一:收费标准弃新从旧?

    在对价格产生疑问后,张先生向医院物价部门进行了反映,但得到的答案让他费解:“我们的标准并不高,因为这不是黑白B超,是彩色多普勒。所以不仅没收高,还收少了。”一听这话,张先生有些纳闷:“医院为什么要少收费?这怎么解释啊?”

    记者随后致电物价部门进行了咨询。按照规定,彩色B超多个系统同时检查时,最高限价135元,那医院的“少收”从何而来?院方负责人解释说:“按照规定,彩色B超加血管最高为240元,我们一直沿用的是1997年的标准,这是为患者考虑。”记者查询了北京市物价局的超声波检查收费标准,发现其中并不存在240元这一档。张先生也表示:“既然新的标准已经出台,医院为什么要沿用1997年的标准?”

    争执二:黑白彩色医生做主?

    在B超检查前,是做黑白的还是做彩色的,医生并没有征求病人的意见。对这一点,张先生也表示难以理解:“做个黑白B超最高才50元,价格差异这么大,难道病人没有权利做主吗?”

    “医生没有事先通知病人,确实不妥。”院方表示,在这一点上,医院对医生的约束还有待加强。不过,据记者了解,该医院急诊处所有的病人做B超标准相同,一律是彩色的。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医院表示:“为了患者着想,我们必须给病人做最全面、最高质量的检查。”可张先生却想不通:“如果真是为了病人着想,早该懂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种不够细化的‘统一’标准也早该废弃了。”

    争执三:划价与否能否简化?

    “医院无论做什么样的检查,交费前的划价程序是应该有的。”张先生表示,医院少了划价这一环节,改成让患者直接交费,会造成很多误解。

    对此,记者咨询了北京市卫生局的财务部门,得到的答案是:按规定,药品划价是必须的,但如果某项检查是医院定好的价格,且标准同一,就可以直接到交费处交费。

    看来,统一的彩色B超、统一的180元定价并未超越这条规定,但病人是不是能够理解呢?张先生质疑道:“急诊就要做彩超,统一的处理本身就是落后,统一的收费难道就合理吗?”(记者 张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