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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泼孩子蹊跷死去 男童尸体在医院神秘失踪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18日 北京娱乐信报
     陈维健是重庆垫江县的农民,一年四季在外打工。两年前,妻子染病去世,在外打工的陈维健回家后只见到妻子的骨灰。陈维健原本想出外打工多挣些钱,给渐渐长大的儿子读书用,没想到两年后,五岁的儿子陈江也离他而去,而且连尸骨都不知去向,这让本来就觉得命运无情的陈维健更加悲痛。从此,他只能依靠儿子两岁时的照片来回忆儿子的音容笑貌了。

    活泼的孩子蹊跷死去

    2002年5月8日下午,陈维健60多岁的父亲陈福清,突然发现一向活泼的孙子陈江有些不对劲儿,嘴唇一会儿绿一会儿红,似乎得了重病。陈福清急忙找了辆三轮车,把孩子送往澄溪镇的卫生院,找卫生院一个叫姜友明的医生。姜友明在澄溪镇行医多年,他的医术在当地群众中有很高的威望。陈福清觉得只有把孙子送到姜友明医生那里才会放心,而且当天姜医生也向他信誓旦旦地保证肯定能治好陈江的病。

    姜友明向陈福清分析,陈江没有食物中毒和药物中毒的病史,也不发烧也不呕吐,这就排除了神经系统疾病以及中毒的可能性,因此首先应该考虑癫痫。陈福清听后以为没有什么大碍,就让孩子的婶婶看着,自己回地里干活了。然而四个小时之后,陈福清被告知陈江病危,需要转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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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福清迅速赶往镇卫生院,然而当他看到孙子时,陈江已经停止了呼吸。他没有想到,几个小时前还活蹦乱跳的小孙子此刻竟然离开了人世。

    孩子的尸体神秘失踪

    听到噩耗的陈维健从昆明匆匆赶到家中时,他的儿子陈江已经死了一天。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儿子的尸体竟然不知下落。父亲告诉他陈江的尸体是卫生院处理的,于是陈维健去澄溪镇卫生院询问情况,但是却没有人告诉他孩子到底被埋在了哪里。

    陈维健怀疑儿子的死和医院的医治不当有关,决心一定要把儿子找出来做医疗鉴定,弄明白儿子的死因。经过多方打听,陈维健终于从卫生院一名工作人员那里得知了儿子被掩埋的地点,然而经过一番挖掘寻找后,他什么也没有找到。而就在这时,父亲陈福清跟他说不必再找孩子的尸体了,因为孩子的事情他已经跟卫生院协商处理过了。

    爷爷与医生私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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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福清拿出两份协议,这两份协议是在陈江死去的当晚和第二天,先后与澄溪镇卫生院签订的。大意是卫生院拿出5500元,作为对死者家属的补偿,以后双方都不要再旧事重提。陈福清说自己当时又难过又心痛,已经考虑不了许多事情,于是就听了姜医生的话签了协议。

    陈维健觉得孩子一向身体很好,从未生过病,怎么一下子就命归黄泉了呢?他想找出儿子的尸体做鉴定,但是却无法找到。

    然而对于陈江的死,医生姜友明有自己的解释,如果癫痫持续抽搐导致脑水肿、大脑缺氧的话,就完全可能死亡的。而陈福清说医院之所以痛快地拿了钱是因为觉得自己理亏。然而卫生院认为,在陈江死亡这个问题上,虽然不是自己的过错,但是为了更快地解决这个事情,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不得已才拿了钱。

    虽然双方的说法不一,但是他们还是拟订了协议,陈福清也在上面签了字。

    尸体究竟被埋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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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友明告诉记者,事发当晚,他让病人家属赶紧处理死者尸体,但陈福清不同意。陈福清觉得陈江的死是医生的责任,如果自己处理了别人就会认为是自己的责任。而姜友明认为孩子尸体在医院放着会影响医院的日常工作。于是,姜友明和另外一个同事一起把尸体搬出去埋掉了。

    姜友明说,由于当时下雨,他们只是匆匆将尸体掩埋。等第二天协议签订之后,他们才又到街上找了专门掩埋尸体的两个人把尸体转移到一个更牢靠的地方。原以为事情已了结,没想到陈维健回来后又要找陈江的尸体。而这一次,姜友明也不知道尸体埋在了哪里。

    记者找到了当时参与掩埋陈江尸体的村民,这两个村民说是姜友明给他们每人30元,让他们去埋陈江的尸体。

    父亲坚持要找儿子尸体

    陈维健经常到医院去找姜友明询问孩子的下落,但是医院认为事情已经过去,再纠缠此事已经没有意义,而陈维健坚持要找到儿子的尸体。最后,陈维健最终决定把卫生院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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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9月,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澄溪镇卫生院无法证明陈江的死和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陈维健医疗费、死亡补偿金等两万多元。姜友明在医患纠纷发生过后私自进行磋商,导致尸体在48小时之内不能进行尸检或医疗事故鉴定,从而进一步导致医院方举证不能,因此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官司结束了,陈维健也终于打听到儿子的掩埋地点。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到孩子的坟前来看一看,但是再也听不到孩子喊他爸爸了。(《今日说法》供稿)

    专家说法:举证责任医院承担

    主持人:本案审理当中一直未找到孩子的尸体,所以不可能了解到孩子究竟是怎么死的,和医院有没有直接的关系。为什么在猜测状况下,法院就能作出最后的判决让医院来赔偿?

    卓小勤:医院赔偿承担责任主要是基于它不能够完成举证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医疗纠纷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医院应当拿出医疗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证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或者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有条件的应当进行尸检。尸检应当在48小时以内,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病理解剖技术人员来进行。这个案件中医院擅自毁灭尸体、擅自处理尸体,在孩子死后不到24小时就把尸体给埋了,后来又转移尸体,因此导致无法明确死亡原因,所以法院认定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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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在本案当中我们看到,爷爷当时在孩子死后和医院在镇政府的出面调解之下达成了一份协议,最后为什么法院判决此协议无效?

    卓小勤: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是他的父母。孩子死后,与孩子的死亡有关的权利、义务由他的父亲继承。因此他爷爷在协议当中所作出的拒绝医疗事故鉴定表示,在法律上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本案启示:自毁证据是作茧自缚

    本期节目专家卓小勤老师认为,医学本身是一个科学,对于医疗上的一些问题只能通过科学手段来解决。对于病人死亡之后患者家属和医院之间进行协商处理的过程当中,首先应当明确责任,而明确责任的前提是进行尸体解剖。如果没有尸检结论,医疗事故鉴定通常也无从做起。

    如果孩子的尸体能够在48小时内及时地得到解剖和鉴定,也许这个案件解决起来就会顺利得多。但是由于孩子的爷爷对法律知识懂得不多,医院在明知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擅自将尸体处理了,导致案件的解决变得如此复杂。新的证据规则对于医疗纠纷是由医院来负举证责任,因此,无论是心虚还是后悔,医疗纠纷发生后,如果医院私自毁灭证据或者说是举不出相关的证据,那么那些规避法律的行为无疑都是作茧自缚。(陈维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