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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非法医疗广告应予封杀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18日 人民网
     上海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近日通报了10、11两月的医疗广告监测结果表明,在全市的电视、报刊、电台等媒体发布的1857条医疗广告中,1190条医疗广告存在违法违规情况,违法违规率达到64.08%。工商部门已对几家违规广告作出了处罚。

    如此多的医疗广告违法违规,令人非常惊讶。于是想起一则小品,题目是《“您属于0.00001%”》,小品说:

    涂先生人到中年,开始脱发,一日一把,苦不堪言。一天下班回家,见门缝夹着一张广告,是治脱发的,连忙拿进屋看。那上面说:“一搽生发灵”乃是21世纪最新成就,保证还您一头靓丽的黑发,有效率9.9999%,无效绝对加倍退款。

    涂先生虽然将信将疑,却也想试一试。于是按地址到邮局汇款。很快货到。涂先生便有些兴奋地按说明使用,单等生出新发。

    头两天有点发痒,涂先生以为是药物反应。不料从第三日起,头发脱落更频了,一周后竟所剩无几。涂先生于是愤愤不平地给厂家写信,强烈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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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过多久,回信来了,涂先生连忙打开,上面写着:“先生:非常同情您的不幸遭遇,但不能赔款,因为有效率9.9999%,而您属于0.00001%。”涂先生气得把信揉成一团扔地上。稍停,又捡起来看,差点没晕过去。原来那信是铅印的,“先生”前面连名字都没填写。

    我以为工商、卫生等部门最好不要签发医疗广告,新闻传媒最好不要刊载医疗广告。人命关天,签发刊载医疗广告就得做到万无一失。然而应该看到,医疗广告的真伪,这些部门很难鉴定,——要作出科学的鉴定,必须付出相当的人力和财力,谈何容易?为了对民众负责,我以为没有十分的把握,还是不要签发刊载为好。

    深圳市南山计生服务中心“误诊”丑闻经南方都市报揭露后,受到了社会的谴责,而传播该中心性病医疗广告的传媒,无疑在其中充当了助纣为虐的角色。本着为读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南方都市报郑重向社会承诺:在医疗广告市场未能得到有效规范期间,在人民群众对医疗广告市场整治效果未能普遍认可期间,从4月22日起,南方都市报拒绝刊登一切医疗广告,尤其是性病医疗广告。同时拒绝刊登同样违规严重、含有欺诈性质的快速致富信息、假征婚、情色声讯台之类的广告。此举大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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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些城市街头巷尾的墙上电线柱上,不难发现名目繁多的医疗广告,其中各种性病广告更是一大污染。据《生活时报》前不久报道,北京市城市铁路还未开通,有些地段“一针根治性病”的小广告就被贴到城市铁路的铁轨上。这简直不成体统。

    尤其可怕的是,这类性病广告如今已经堂而皇之地在新闻媒体上频频亮相。我所在的这座城市,发行量甚大的广告电视节目报和晚报,几乎每期都有性病广告,还不止一种,所占版面也醒目。更令人惊讶的是,电视广告也频频播出这类广告,或专题播或插播,甚至插到其他电视台的节目中,以致孩子不时向大人发问:“啥叫性病?”大人无可奉告,立即调换频道。人们甚感纳闷:“究竟是性病成了灾,还是性病广告成了灾?”多数人贬之为卖“狗皮膏药”,性情耿直的,则斥之为“扯掉遮羞布赚臭钱”。据我所知,不少地方的新闻媒体,性病广告也屡见不鲜,如有一种在全国发行量不少的生活类的报纸,性病广告不但频率大,也很显眼。

    从街头偷偷摸摸,到大众传媒公开张扬,泛滥成灾的性病广告竟然如此招摇过市,不能令人感到忧虑。据了解,做这类广告的,大多是一些个体性病诊所。既然是卖“狗皮膏药”,当然极不可靠,掏人腰包却治不好病已是寻常事,越治越糟的也非鲜闻。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有人花去3万多元,病未曾治愈,生殖器官反而被“治”得溃烂不堪。有的“医生”信口雌黄,引起夫妻之间相互猜疑,以致有人砍断拇指,睹咒发誓证明自己清白。更有一位因不堪重负上吊自杀,所幸被发现,差点丢了性命。该报记者卧底采访,发现所谓“性病专家”云云,乃是一些江湖骗子。奇怪的是,这些假性病专家竟能获得开业准许,有的竟还能挂靠在正式的医院,竟能在大众传媒上做广告;其种种劣迹在报纸上曝光后,记者竟遭到威胁。这种现象并非个别,据《甘肃日报》报道,根本不懂什么叫性病的游医,竟然能在兰州承包七八个医院,通过媒体广告掀起一个又一个性病“治疗”的狂潮。这简直是一种精神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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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色,性也。”原是人类生活的必需;不注意性卫生而患病,不足为怪。但无论从生理角度还是从文化角度看,性病是毕竟一种特殊的病症,须由医院设特殊专科来进行科学的诊治;由于其特殊性,在传媒上刊登广告绝对不妥当。对卫生医疗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而言,这恐怕属于常识。看来,“性病诊所”能够随心所欲地开办,其广告能够占据大众传媒一席之位,既是医疗管理上的“病”,也是大众传媒上的“病”。论其病因,丧失起码的社会责任感,或者只顾经济利益而招致失察失职,我看是最重要的一条。如此造成的危害也显而易见,一则给不法之徒开了绿灯使其得以售其奸,二则误导患者造成不良后果,三则污染健康空气有损城市文明。治理的办法,我以为最重要的是建立法制,如性病诊所开设资格的认定、性病医生资格的认定,必须有法定的规章和审核的法定程序。至于性病广告,大众传媒当禁止刊登。当务之急,就是毫不犹豫地将性病广告从大众传媒中清除出去。而其他医疗广告,也该依法治理,人命关天的事,岂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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