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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36098
主题:十三难论色脉皮肤之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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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十三难曰:

   经言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相胜之脉者即死,得相生之脉者,病即自已

   。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为之奈何?

   然: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

   假令色青,其脉当弦而急;色赤,其脉浮大而散;色黄,其脉中缓而大;

   色白,其脉浮濇而短;色黑,其脉沉濡而滑。

   此所谓五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也。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

   脉濇尺之皮肤亦濇,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五脏各有色臭味声液,与寸口尺内相应,其不应者病也。

   假令色青,其脉浮濇而短,或大而缓为相胜。

   浮大而散,或小而滑为相生也。

   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上工者十全九,

   中工者十全七,下工者十全六”,此之谓也。

注解:(1)灵枢第四篇曰:

   “见其色知其病,命曰明。按其脉知其病,命曰神。问其病知其处,

   命曰工。色脉形肉不得相失也。

   色青者其脉弦,赤者其脉钩,黄者其脉代,白者其脉毛,黑者其脉石

   。

   见其色而不得其脉,谓色脉之不相得也,色脉既不相得,看得何脉,

   得相胜之脉即死,得相生之脉病即自已。”(已,愈也,参,合也。

   )

   (2)A.色脉当参相应,夫如是则见其色,得其脉矣。

   (3)A.灵枢第四篇:

   1)黄帝曰:“色已定,别之奈何?”

   岐伯曰:“调其之缓急大小清濇,肉之坚脆,而变定矣。”

   2)黄帝曰:“调之奈何”?

   岐伯答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小尺之

   皮肤亦减而少气,脉大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脉濇尺之皮肤亦濇,凡此变者,有微有甚,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

   。善调脉者,不待于色,能参合而行之者,可以为上工,上工十

   全九,行二者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为下工,下工十全六

   。”

   ○此通上文,所谓色脉形肉不相失也。

   (4)A.若之为言或也,举色青为例,以明相胜相生也。

   1)青者肝之色,浮濇而短,肺脉也,为金克木,大而缓,脾脉也,

   为木克土,此相胜也。

   2)浮大而散,心脉也,为木生火。小而滑,肾脉也,为水生木,此

   相生也。此所谓得相胜之脉即死,得相生之脉病即自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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