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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爱不能过分死皮赖脸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三九健康网
     啸彬

    校园中的性骚扰应该不会太严重吧,都是情窦初开的年龄,男未婚女未嫁,两情相悦是会有的,但我相信校园里的爱情还是比较纯洁的,不应有什么性骚扰的事件发生。

    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反正我是没什么发言权的,我惟一可以比较合法谈恋爱的学生时期——大学时代因为离家太近而没住校,对校园风情不太了解。什么事儿到我这儿都早成“历史”了,从没看过一些恋爱“事件”的“现场直播”,这使我很遗憾。后来听说校园恋情的“不纯洁”性,还不太相信呢。有人讲笑话,说某人晚上从操场过,差点儿“膛”着某某。操场上都是草,所以这个动词用得十分形

    象,听者无不会意大笑。

    有这样一件事情,倒是让我回味了许久,也不知算不算性骚扰?

    我有一个好友,漂亮温柔,性情随和,颇得男生们喜欢。有一天她对我说起某男生请她帮忙写入党申请书。因人家是第一次请她办事,她不好意思拒绝,就勉强做了。哪知从这以后,这男生自以为找到感觉对上了眼,一次又一次地让她干这干那,把她烦得不得了。私下不知跟我埋怨了多少回。我一听就跟她说,人家第一次请你帮忙可能就是想试探一下,看看你是什么态度,一瞧你态度不错,就想你是不是也看上他了?所以就接二连三找借口让你帮忙,这样就有机会接近你,并更进一步对你加深了解。我的好友听后非常苦恼,她说没想到这人的感觉

    是如此的错位。她对他不过是同学对同学应有的礼貌,连好感都谈不上,而他显然是会错意了。

    就在我好友被如此折腾了数次后的某日,她终于看到了“光明”。这位男生可能觉得时机成熟,可以向她表白了,于是约她去河堤公园谈谈,我的朋友虽然不想去,但根据她一贯的个性,也没有拒绝。这次会面的情景我得到了比较迅速的“转播”。据我的这位朋友讲,她简直受不了,到了河堤,那位男生就拉她坐在河边的椅子上,她挣脱了,脸都红了,不肯坐,问他有什么事,快点说,她晚上还有别的事。没想到那位男生面对着她,深情地做作地用乡音夹杂着普通话对她说了,或者说背了一通类似琼瑶小说中的表达爱慕之心的话——我们都怀疑这是事先打好草稿的。这才知道书上看着还挺感人的话,被一个不知深浅的人说出来,听起来是多么痛苦恶心。没能忍到他说完,她不得不拔腿就逃。

    这件事情是我认为在我的校园生活中惟一够得上“骚扰”两字的。我想,如果是一个自己倾心爱慕的人对自己说了这么一番表白的话,一定会幸福得如同盼了千年,喜极而泣的,但如果是一个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讨厌的人说了同样的一番话,效果可就大不一样了。有一位女作家写过这么一句:节日是在细雨霏霏的黄昏,被情人蓦地拥入怀中。仔细想想这是怎样的幸福,但如果拥你入怀的是别的什么人,轻一点儿会有些不舒服、难堪,重一点儿可能就觉得是性骚扰了。所以这个“性骚扰”是因人而异的。同理可证,抚摸、拥抱、亲吻等也是如此,你喜欢的情愿的就不是性骚扰,而是两情相悦,不喜欢的就可以说是性骚扰。

    因此,在你喜欢一个人时,一定要了解一下对方对你是否有感觉,不要被爱冲昏头脑,对对方感觉的评价一定要客观,不要一厢情愿。否则,贸然表白是件不太明智的事,动手动脚更要不得。现在人们的保护意识这么强,弄不好就会说你是性骚扰了。但就我的理解,仅以语言表达爱慕,当然应是尊重对方的话语,顶多你不爱听,拒绝就可以了,不要随意把某种行为上升到性骚扰的高度,这对今后的相处不利。而校园的恋爱大多也仅止于此,像小说中的那种无聊发展过程,我总觉得是不可能出现的,至于“持之以恒”地“骚扰”恋爱对象直至她(或是他)为之感动,好像就太矫倩了,也不大真实,不过是印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句老话。但爱情似乎和别的事不一样,感觉不对,再努力也不见得会有结果,倒要提防在精诚所至的过程中,犯了性骚扰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