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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3824
买药也要选品牌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三九健康网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典委员会、北京市医院协会等单位的支持下,对83种常用药品的说明书进行了一场评议活动。结果表明,药品说明书编写质量悬殊很大,综合评议为“好”的21份,“较好”的26份,两者合计占总数的56.6%。评议为“一般”的14份,“差”的22份。

    在评议中,各位评委认为目前药品说明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说明项目残缺不全;

    2、内容过于简单,只说不明;

    3、叙述含糊其词,避重就轻;

    4、个别说明书内容陈旧;

    药品说明书是指导医生和患者选择药品、使用药品的重要参考,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完善的药品说明书管理规范。目前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1985年7月1日实施以来,在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该法对于药品说明书的编写只提出了一些原则性意见,比较笼统,已经不能适应规范药品说明书工作的需要。而1988年9月1 日起实施的《药品包装管理办法》和1992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医药商品质量管理办法》中对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也比较笼统,甚至个别项目的名称还与《药品管理法》不一致。

    从评议结果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单位等项目绝大多数说明书都标注得很好,但与用药安全有关的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等项目则问题较多。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良药苦口利于病”的同时,不要忘了“是药三分毒”的道理。

    本次评议从总体上看,新建药厂、合资药厂的说明书质量好一些,部分国有老药厂、小药厂的药品说明书质量差一些。

    从地区分布来看,参加评议的天津市的6个药厂生产的9个产品的说明书均达到“好” 和“较好”的级别;上海市5家生产企业有4家生产的6个产品的说明书达到“好”和“较好”级别;苏州的2个药厂生产的2个产品的说明书均为“好”;陕西省西安市两个药厂生产的2个产品的说明书均达到“好”和“较好”。而北京11家药厂有7个药厂生产的12个产品的说明书为“一般”或“差”;山西省3个药厂生产的3个产品的说明书,有2个“差”,一个“一般”,这种现象令人深思。从厂家看,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天津中美史克制药有限公司和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大连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等厂家,参加评议的说明书均达到“好”或者“较好”。

    本次还评议了11种进口药品的说明书,其中5种达到“好”和“较好”,6种“一般” 或“差”。被评为“差”的进口药品是赫夫门罗氏制药厂生产的Neotigason、德国赫素大药厂生产的氨溴索和罗素药厂生产的罗力得。,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