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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恋爱婚姻变迁一瞥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伽玛医生
     编辑:晓涵

    二十世纪恐怕是人类历史上发展速度最快的一百年。而家庭作为社会的构成单位,它的变化也是有目共睹的。从四世同堂的大家族到三口之家的小家庭,从三妻四妾的夫权至上到妇女能撑半边天,家庭的变迁体现着人类观念的更新和社会的进步。

    从媒妁之言到自由恋爱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婚姻更重要的是被当作家族(家庭)的大事。婚姻的主要目的是繁衍后代。父母只要给儿子娶了亲,儿子生了子,就算对得起祖先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个观念的集中反映。而对于女儿来说,女孩子生来就是别人家的人,父母只要把她养大,找到婆家,任务就完成了。因此婚姻的决定大权完全掌握在男女双方的父母手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当事人和婚姻决定权分离是本世纪初到中叶婚俗的一大特点。

    1949年以后,国家实行了新的《婚姻法》,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改变了婚姻单纯为生育后代的旧观念,建立了结婚是为了爱情而结合的新观念。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青年男女接触的机会多了,自由恋爱、自主婚姻成为主流。因为爱情而结合的婚姻由于感情真挚、基础牢固美满的婚姻多了起来。

    从休妻到离婚

    在封建婚姻里没有离婚这个概念,休妻是解除夫妻关系的惟一方式。也就是丈夫把妻子赶出家门,从此断绝夫妻关系。这和现代的离婚有着本质的区别,离婚是男女任何一方都能提出的,而休妻时把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只授予男方,还有明文规定的“七出之条”,即不事公婆、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只要丈夫一纸休书或者一句话就能生效。而被休的女人,只能认命。

    离婚出现于辛亥革命之后,但真正强调男女都有离婚自由的还是新中国的《婚姻法》。到了世纪末人们对离婚的看法、做法又比七、八十年代有了更大改变。过去一方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往往采取拖延的方式来折磨对方,“你不让我好好活,我也不让你好受”是他们的“信念”。但现在有“好聚好散”的想法的人越来越多,认为拖着对方对大家都是痛苦,追求自己的生活是现代人的特色,于是协议离婚的人越来越多。不做夫妻做朋友的想法非常流行。

    从大家庭到小家庭

    中国传统的家庭结构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数世同堂,家庭大、人口多、关系复杂。几代人同居、和睦相处的大家庭被人们所崇敬,被看作是治家有方、家庭幸福的标志。在这种大家庭里,等级极为森严,小辈的地位最低,通常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和决定权,事事都要老人做主。因此,通常这种家庭当中总是弥漫着一种令人压抑的沉闷气氛。

    而现代家庭基本是子女结婚就分开单过,即便不分家,也在尊敬老人的前提下,由年轻人决定家庭事务。一方面,老人的思想比较守旧,接触的新鲜事物少,对于问题的判断力就不如年轻人准确;另一方面,年轻人的想法一般都比较活泼、有创新,因此,父母根据自己的经验给予必要的提示,而最后的决定权在子女手中,这已成为现代家庭处理事务的一种新方式。

    摘自中国导医之舒心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