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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错患者肋骨医院只赔四千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伽玛医生
     武汉讯 武汉一患者胸部患疾被医院诊断为恶性肿瘤,施行切除肋骨手术。3年后,这位患者意外地发现肋骨切错了———术前定下的左肋骨第5根有病,但手术时被切掉的却是第6根肋骨。

    武汉市江汉区法院近日判决该起医疗纠纷案,判令医院退还患者手术费用,并赔偿损失4000元。

    1997年7月,15岁的晓雨到市内某职工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恶性肿瘤,并于7月28日进行“左胸壁包块及左第5根肋骨切除术”。但晓雨出院后将病理切片送至省肿瘤医院检查,发现不是恶性肿瘤,不久他的颈、腰部又出现肿块,另寻医院治疗后,病况才明显好转。

    此后,晓雨认为此次诊断是医疗事故,但经武汉市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诊断结论不符合临床经过”,但“尚不能确定为医疗事故”。

    今年5月24日,在法医鉴定过程中,晓雨又意外发现医院术前预备切除左第5根肋骨,但实际切除的却是左第6肋,造成自己“九级伤残”。据此,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误诊损失17万余元。

    被告医院辩称自己的诊断结论是正确的,与其他医院诊断有出入,“系医学上的认识问题”。至于切除左第6肋,也没错,“病历记载左第5肋可能是笔误”。法院审理认定,被告医院错误地将患者疾病诊断为恶性肿瘤,并未经患者同意切除其肋骨,应承担责任。依此判决医院退还晓雨手术治疗费5994元,并赔偿其损失4005元。判决下达后,晓雨认为判赔金额过少,要上诉。

    《江南时报》(2000年11月21日第二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