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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0132
终于等来为亡儿讨说法的权利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8日 伽玛医生
     文:马北北

    ————-没有医疗事故鉴定也可立案

    1996年7月,在四川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就学的张达突然因病死亡。张永智在处理儿子丧事过程中,发现有许多疑点。张达1994年入学不久后,因头疼去校医院看病,诊断为梗椎病。1996年5月张达再次出现头疼,校医诊断为梗椎病和神经衰弱,建议药物和心理治疗。

    7月13日,张达出现剧烈头痛并伴随呕吐现象,校医只是给其打了镇静剂与止吐针。当晚20时,张达的病情已危重,张达及同学都提出转院请求,而直至第二天上午9时,校医院院长才批准张达转院到华西医大附属医院治疗。

    张永智说,在转院中,该校医院未给病人任何帮助,张达是在同学帮助下到医院的。医生检查后,开出了病危通知书和脑增强CT化验单,由于同学无法凑够检查费用,医院只为张达作了平扫检查。张达的病情再次被拖延。

    直到下午17时西南财大才派人送钱来。张达被诊断为脑积水。此后,院方没采取任何有效的抢救措施。次日凌晨4时,张达死亡。

    张永智7月16日要求尸检,医院决定尸检在18日进行,但却未告知张永智尸检必须在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的规定。18日,医院才告之张尸检的时间已超过了规定时限,不能进行。

    8月1日,张永智向成都市卫生局提出对张达死亡进行医疗鉴定,卫生局不予受理。因没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法院不予立案。

    今年7月,根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成都市受理了张永智奔走三年不得立案的诉西南财大和华西医大附属医院一案。

    张永智称:“由于校医的误诊和失职,耽误了病情的及时治疗,华西医大附属医院不及时进行检查抢救,使张达的病情进一步恶化。”请求法庭依法判令二被告赔偿死亡补助费等13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

    张永智说:“不论结果如何,我们终于能站在法庭上为亡儿伸冤说话了。虽然我的儿子不能复生了,但为使无数个家庭免遭像我们这样的不幸,我想,法院受理此案的意义已超出了此案本身。”

    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摘自《中国青年报》, 百拇医药